随着工作流动性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人需要在不同的城市甚至省份缴纳社保,为了保持社保的连贯性,就需要办理社保转移。但有的朋友来回跑完各种手续和审批各种文件后,发现社保转移不了,这是怎么回事儿呢?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讲解一下。
什么是社保转移?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社保无法转移的三种情况
1、新入职人员社保转移:对于新入职人员,社保无法转移的原因一般在于原单位只为你办理退工登记备案,并未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停缴手续,因此只有原单位为你办理社保转出手续后,新入职单位再办理社保转入手续,才能继续给社保缴费。
2、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转移:灵活就业人员自己交社保后,在新单位入职参保时,社保无法转移的原因一般是灵活就业人员一直以灵活就业身份缴费,不曾断缴,即使没有缴费,社保系统默认处于继续缴费状态,杜绝重复参保现象发生。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带着身份证、就业登记证到原缴费地办理个人停止缴费手续,这样就可以在新参保地入职缴费。
3、补缴人员社保转移:社保补缴是历史遗留问题,过去有些地方为解决特殊群体社会保障问题,地方发布一次性社保补缴政策,但这属于违规补缴,这类人员如果要办理社保转移,需要提供当时补缴文书,否则异地社保经办机构是不接受转出地违规补缴的。
社保转移具体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注意:社保转移有年龄限制
国家政策规定,社保转移对年龄是有要求的:男性满50岁,女性满40岁,换城市工作就不能建立新的社保账户了,只能建立临时账户。
以上就是关于社保转移的相关讲解了,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如果您正准备办理社保转移,小编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综编自:社保之音、车之太平、华律社保、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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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难免会遇到磕磕绊绊导致自己受伤的情况,更别说是在工作上了,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我们国家设立了工伤保险制度,要求用人单位在用工期间必须给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但如果单位没有给劳动者买保险,但劳动者又因公受伤的,该怎么处理呢?工伤保险又怎么购买呢?接下来华律邀请黄连明律师为您解答。
工伤保险是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的,没有工伤保险时受工伤,公司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第五条 企业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您有"劳动纠纷"的问题想要咨询,可以直接点击文章末尾左下方的"了解更多",和黄连明律师一对一在线交流。也可关注华律网官方账号,私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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