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小明和小红结婚3年,婚后小明出国务工,夫妻俩长期异地分居,感情越来越淡,双方商量后决定离婚。于是在小明回国探亲期间,两人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工作人员收材料时发现缺少书面离婚协议,便让两人补交。小红疑惑道:“我们婚前已经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没有财产需要分割,也没有孩子,还有必要签离婚协议书吗。”自愿离婚必须订立书面协议吗?
以案说法
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书应该至少包含如下要点:
1、财产分割。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有价证券等。
2、子女抚养。
3、对外债权债务。
自愿离婚协议书
男方:XX,出生日期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XXXX,住址XXXX,电话XXXX
女方:XX,出生日期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XXXX,住址XXXX,电话XXXX
男女双方于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现感情破裂,自愿离婚,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一、婚生子XX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XX元,在每月15日前汇入女方银行账号,账号为XXX。男方可随时探视孩子,但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女方。
二、财产分割
1、双方银行账户中存款归各自所有。
2、双方婚后购买房屋一套,房产证号XXXXX,位于XX市XX区XX小区,现市值XX万元。离婚后该房屋归女方所有,女方应在30日内支付男方XX万元作为补偿。变更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用由女方承担。
3、双方所有XX牌汽车一辆现登记于男方名下,离婚后归男方所有。因该车现价值较低,男方无须支付女方补偿。
三、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权、债务
若因一方所欠债务导致另一方承担责任的,可向欠债方追偿。
四、双方若有转移、隐瞒、抽逃财产的情形,则丧失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所有财产归另一方所有。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XX法院提起诉讼。
男方: 女方:
二〇二一年XX月XX
离婚是否需要离婚协议书,是我们老百姓时常讨论的热点话题之一。那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必须签订离婚协议书吗?
网友咨询:
自愿离婚,必须签离婚协议吗?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薛雨薇律师解答:
必须签订离婚协议,并且一同前往民政局进行办理。
薛雨薇律师普法:
一、离婚必须签订离婚协议书吗
我国《婚姻法》对离婚方式作了明确规定:
《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简言之,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离婚双方可就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夫妻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然后当事人双方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到当地民政局离婚登记办事处进行离婚登记即可。如果男女双方不能就离婚达成一致意愿,离婚双方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离婚问题。
综上所述,如果离婚夫妻选择协议离婚,则肯定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如果男女双方选择诉讼离婚,则不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
薛雨薇律师补充:
二、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1、财产分割要简易且明确
2、子女抚养费支付要明确
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应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为抚养费的数额;二为抚养费的支付周期;三为抚养费的变更条件。
3、子女探望权约定要细化
由于探望权主体应为未直接抚养小孩的父母一方,而在实践中,可能该方的父母(即小孩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当事者离婚以前承担了主要照看小孩的责任。基于人伦亲情的考量,若不允许他们探望小孩,似乎在情理上说不通。所以要明确写明。
4、概括性约定要规范
在离婚协议书中有两类概括性约定经常使用,一类是: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另一类是:无其他共同债权、债务。
在涉及概括性的约定时,描述一定要完备,意思要明了。双方口头上的一致意思,一定要落实到书面上。
薛雨薇律师总结:
离婚协议书是否被需要,还取决于当事人选择的离婚方式,如果选择协议离婚则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则不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
盈科律所在国内52家分所,长春分所120名律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全方位的服务。薛雨薇律师从业多年,系盈科青年律师代表,以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尽心尽力办好每一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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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薛雨薇律师解答:
必须签订离婚协议,并且一同前往民政局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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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必须签订离婚协议书吗
我国《婚姻法》对离婚方式作了明确规定:
《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简言之,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离婚双方可就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夫妻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然后当事人双方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到当地民政局离婚登记办事处进行离婚登记即可。如果男女双方不能就离婚达成一致意愿,离婚双方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离婚问题。
综上所述,如果离婚夫妻选择协议离婚,则肯定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如果男女双方选择诉讼离婚,则不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
薛雨薇律师补充:
二、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1、财产分割要简易且明确
2、子女抚养费支付要明确
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应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为抚养费的数额;二为抚养费的支付周期;三为抚养费的变更条件。
3、子女探望权约定要细化
由于探望权主体应为未直接抚养小孩的父母一方,而在实践中,可能该方的父母(即小孩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当事者离婚以前承担了主要照看小孩的责任。基于人伦亲情的考量,若不允许他们探望小孩,似乎在情理上说不通。所以要明确写明。
4、概括性约定要规范
在离婚协议书中有两类概括性约定经常使用,一类是: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另一类是:无其他共同债权、债务。
在涉及概括性的约定时,描述一定要完备,意思要明了。双方口头上的一致意思,一定要落实到书面上。
薛雨薇律师总结:
离婚协议书是否被需要,还取决于当事人选择的离婚方式,如果选择协议离婚则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则不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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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能调出离婚协议书吗?相关规定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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