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网上流传一句很火的话,防火防盗防闺蜜,意思就是女性小心自己的闺蜜做小三,不得不说社会对女性成见大到离谱。
事实上,男小三跟女小三从来都是不分上下,但话题的焦点永远在于女性一方,且男女体型耐力等相差甚远,男性自己不愿意,女的还能硬来么?
污名化“闺蜜”一词的同时,又给大众强加一个“这只是男人都会犯的错”的思想,但既然男方能跟女方闺蜜搞在一起,只能说两个人的思想都有问题。
哪家好人有妻子的同时,还能跟妻子闺蜜好上,哪家好人能在自己闺蜜结婚的情况下,还会和别人老公勾搭在一起。
不过话又说了回来,男的跟妻子闺蜜发生关系不道德,但是是否构成犯罪呢?
张三是某公司的销售经理,虽然他已经结婚,不过因为工作的问题经常在外出差,与妻子是聚少离多。妻子李某也上班,但工作性质不同,李某并不需要经常出差。
老公不在家时李某感觉非常无聊,所以她经常找自己的闺蜜鲁某陪伴自己,还经常留闺蜜陪自己一起睡,吃住都在一起。某日张三公司有事将他提前叫了回来,不过张三并没有告诉妻子。
开完会后已是深夜,张三匆匆赶到家中,家里的人已经睡了。张三简单洗漱后摸黑上了床,想要跟妻子李某发生性关系,不料床上的人并不是李某,而是鲁某。
原来李某不知道丈夫要回来,当天晚上留了鲁某和自己一起睡。但是突然接到老板通知要加班,她只好赶紧回公司,留鲁某一个人在床上睡。
张三的动作惊醒了鲁某,她打开灯看见张三,张三还脱光了,二人面目相对都十分震惊。鲁某也知道张三想干什么,她没有反对,张三作为有妻子的人本该停下,但是他也没有。
二人就这样发生关系,可怜的李某还不想吵醒鲁某,加班回公司时动作都是静悄悄的。
李某加班回来后,张三、鲁某还未醒,看见二人睡在一个被窝,李某的困意都被惊得消失不见,愤怒不已的她完全忘了思考,打电话报警。
警察来了之后,张三、鲁某二人只说是一时糊涂,盖因当事人坚决声称二人没有不情愿,事实认定不属于强奸行为,警察也只能口头教育之后离开。
最后三人到底发生什么不得而知,至于李某要不要与张三离婚那就是夫妻二人之事了,至于与妻子的闺蜜发生关系犯不犯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咱们先来看看何为强奸罪?《刑法》的定义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客观上来看,强奸罪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趁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而已。
在这起案件中,鲁某惊醒后对张三的行为如果表示抗拒或者拒绝,张三仍与鲁某发生性关系,此时张三就构成强奸罪。但鲁某不反抗反而配合,显然是一种道德不伦的行为,不属于犯罪范畴。
李某气急之下选择报警,事实上这种情况不在警察管辖范畴内,警察即使上门也只能以家庭矛盾口头为由教育张三。我国并没有哪一条法律明文规定,丈夫跟他人自愿发生性关系属于违法犯罪。
毕竟二人不涉及金钱交易,也不在嫖娼范畴,此事确实不道德,但是也确实不违法犯罪。如果妻子咽不下这口气,可以选择跟张三离婚,亦或者和闺蜜鲁某绝交。
但不能借此机会向鲁某索要金钱财物,否则将构成敲诈勒索罪,这就属于犯罪。若是离婚的话,李某作为无过错方,按照法律规定照顾女性的原则,分割财产时会比较有利。
但如果李某不介意,还想跟张三继续过下去也是可以的,没有哪条法律规定男方出轨必须女方离婚。
上述案例中,不论是张三还是鲁某都触碰了道德的底线。开灯之后,二人都已认出对方是谁,且双方头脑清醒并没有喝酒,根本不会认错人。
这种情况下,一个明知道自己有老婆,一个明知道对方是好朋友老公,二人还是选择发生性关系属实不应该。两人本可以停下来,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最多双方以后见面有些尴尬。
但是做出违背社会伦理的行为着实让人唾弃,对于这样一种人妻子一方要当断则断。很多时候男人出轨跟家暴同理,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不管是男女双方处于什么时期,谈恋爱也好、结婚也罢,以喝醉酒认错人基本都是借口,夫妻之间应该保持最起码的忠诚,以欺骗的手段隐瞒事实不是对婚姻的负责,而是对另一方的蒙骗。
当然,如果有人借喝醉了的名义强行实施猥亵、强奸的行为,一定要及时报警。因为这已经超出了伦理范畴是犯罪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人触犯了法律,而对于他们不要留情面,否则受伤害的还是自己。
作为一个男人也不应该用各种理由去哄骗女友或者妻子,因为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对于婚姻,无论男女都应该忠诚,结为夫妻不易,不要让错误念头断了夫妻之情。
无论是男闺蜜还是女闺蜜,结婚之后都要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样对夫妻任何一方都有好处,多少离散的婚姻都是因为距离保持不够而发生的。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
参考文献:《刑法》
这个案例发生在安徽某地。
2013年,那个时候微信正开始流行。大家应该都知道,微信有一个摇一摇的功能,如果两个人同时摇动手机的话,那就可以匹配聊天。那个时候很火,经常有人玩这个。已经结婚的小美(化名)也是其中一员。
小美,25岁,和丈夫小军(化名)结婚2年多了。二人的关系倒也算是和睦,但是时间一长,便显得有点乏味。一天,小军发现自己的妻子慢慢地和自己关系变得不像以前那么亲密了,而且最近晚上总是躺在床上玩手机,一玩就玩到深夜,时不时的还笑。但在小军问的时候,小美总是回答说是在和自己的闺蜜聊天。
小军觉得不对劲,就趁着老婆小美洗澡的时候拿了小美的手机,想看看她到底在干嘛。可是没想到小美手机换了密码,自己打不开。这让小军更加确定,老婆有问题,以前他们俩几乎没有秘密,手机密码互相都知道。可是最近一段时间,老婆不仅越来越冷淡,还给手机改了密码。
从这天开始,小军就一直在关注小美平时的行为,终于有一天小美去上厕所的时候,随手把手机放到了桌子上,还没有关锁。小军拿起来一看,原来小美一直在和一些陌生男子聊微信,还不止一人。
小军气冲冲的去问小美怎么回事,是不是背叛自己了。小美连忙否认,说自己只是玩微信摇一摇功能匹配到他们的,就是在无聊的时候聊聊天,什么也没干,就是普通朋友。可是看着他们那些暧昧的聊天记录,小军还是接受不了,于是和小美大吵了一架。
之后几天,小军一直不搭理小美,而小美也认为小军小题大做、斤斤计较,也不搭理小军,二人就这样冷战了几周时间。终于,小军忍不住了,想要和小美和好,但是小美还是很生气。
碰了一鼻子灰的小军,越想越气,明明是她和陌生男人暧昧,怎么说自己的错了。于是小军想要教训一下小美。他在网上买了个面具,还买了一套衣服。一天晚上,小军给小美发消息说晚上有应酬,不回来了。小美看了看,也没多想,就自己吃完饭后休息了。
而小军,戴上了面具,换好了衣服,偷偷地打开了家门,直接冲到卧室,一把抱住了小美。小美吓坏了,激烈的挣扎,但是她哪里是五大三粗的小军的对手。之后,小军就强行和小美发生了关系,期间一直戴着面具。而小美在极度的惊吓之下,竟也没有发现这就是自己的丈夫小军。
事后,小军就自然而然的跑到浴室洗澡。而小美则打电话报了警,说有人入室强奸了她。警方很快赶到了小美的家里,而小军这个时候还不知情,优哉游哉的洗着澡,直到警察将他从浴室里抓了出来。
出来之后,小美才发现,刚才对她施暴的男子竟然就是丈夫小军。警察也没有遇到过这种事,但是由于小美报警了,而且小军的行为确实很过分,就将他们二人都带回了公安局。小军没有想到,自己这小小的恶作剧,竟然将自己送进了看守所。
事情就是这么的奇葩,那么,对于小军的行为,到底构不构成强奸罪呢?我个人认为是构成的,为啥呢?我们先来看看我国《刑法》对于强奸罪的相关规定: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也就是说强奸罪有两种情形:
(1)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
(2)故意和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
(ps:法律上规定已满14周岁的女性为妇女,不满14周岁的女性为幼女)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很明显,在本案中,小军的行为确确实实是违背了小美的意志,最起码小美在那种情况下是不愿意的,小军通过强制手段侵犯了小美,是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的。加上我国强奸罪并没有排除夫妻之间的这种情形,特别是之前也有“婚内强奸”的相关判例,因此,我认为,小军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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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 懂法 守法 遵法
远离违法犯罪
快乐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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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子看着十五的月亮,隔壁传来阖家团圆的欢声笑语,内心充满了苦涩,自己到现在都在后悔,为什么当初没有拦住自己那个疯狂的妈,让她活活把自己的媳妇骂走,最终自己妻离子散。
辉子妈是一个农村妇女,熟悉的人都叫她二红,为什么叫二红,因为上边有一个叫大红的姐姐。60年代的农村,家里没有儿子,会被人看不起,辉子外婆为了争一口气,养成了能吵能骂能打的习惯,对外来挑衅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两个姐妹被自己的老娘教得泼辣无比,一般的女人两三个也不是对手,眼见着到了出嫁的年龄,可已经声名远扬,近一点的村子没人敢娶这两个祖宗。后来经人介绍,大红先嫁给了距家百里的李庄,为了能有个照顾,大红把自己的妹妹介绍给了辉子的爸爸。二红虽然性格强势泼辣不饶人,但是人长得漂亮,又爱打扮,辉子爸一眼就相中了,很快两个结了婚,第二年就有了辉子。辉子妈喜欢打麻将和打扮,别人眉毛是黑的,她的眉毛是带点绿色的,跟邻居吵架从来没输过,能坐地上骂一天不带重的。俗话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辉子爸干活不咋的,但人长得不丑,再加上能说会道,很有女人缘。在辉子14岁的时候出门打工,就再也没有回来。家里人也到处打听过,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后来听说警察来他家调查过。据说是这人在外面给人家废品收购站的老板打工,老板娘看他会说话会来事,跟他好了一段时间,可是没有不透风的墙,被老板知道了,准备找人打断他的腿。他听到了风声,偷了人家五千块钱跑路了。睡人家老婆不犯法,顶多挨顿打,但是偷钱这是要坐牢的,所以这么多年一直不敢回来。也有人说是二红在家太强势,把老公逼走的,自从老公失踪以后,二红收敛了不少,自己在家种那二十亩地,好在现在都是机械化,也就农忙的时候累一点。
一眨眼十年过去了,辉子也长大了,遗传了自己父亲的能说会道,长得一表人才。自从初中毕业后,进过工厂,开过店摆过摊,在网上认识了自己的老婆。辉子老婆是隔壁县农村的,有一个弟弟,家里家风很好,没有因为是女儿就不给上学,一直上到了中专毕业。辉子老婆长得漂漂亮亮,为人热情大方,嫁给辉子的时候,两人啥玩意没有,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看看上这个人。爱情是甜甜蜜蜜,但婚姻却是柴米油盐,是鸡毛蒜皮。两口子结婚后,经过几年拼搏,总算在县城买了房安了家,生了一个女儿,漂亮可爱,学习成绩也好,日子过得还可以。
自从儿子娶了媳妇后,二红感觉儿子没有原来听自己的话,一种失落感从心底不自主地冒了出来。再加上媳妇第一胎生了个女儿,总感觉自己比不过人,所以在媳妇坐月子的时候就没有给过好脸色,侍候月子的时候也是七个不平,八个不忿的,媳妇闹心的天天在被窝里哭,自此算是结下了月子仇。实在没办法,辉子把丈母娘接过来照顾媳妇。孩子也在娘家人的拉扯下,渐渐上了幼儿园、小学,可是婆媳关系却一直很紧张。北方小县城,总是想生个儿子能传宗接代,开放二胎后,两口子又生了一个娃,可又是一个女孩。孩子多了,开销大了,辉子媳妇想着要出去工作,就想让婆婆在农闲的时候帮忙来带带娃,等到上幼儿园就好了,可是婆婆嫌弃不愿来,原本就不和谐的婆媳关系更是雪上加霜。
这次孩子生病不舒服,辉子就开车带上媳妇和孩子去请二红过来照顾两天,可人家愣是不来,理由是耽误打麻将。气得辉子媳妇说,现在需要你来帮忙你不来,你老了也别指望我能给予端一碗水喝。就这算彻底撕破脸,辉子妈六亲不认,发挥了满嘴都是生殖器的本事,把自己媳妇逼急了,开始了婆媳骂大街。占尽优势的二红说,连个带把的都生不出来,要你有什么用,辉子又不差,哪找不到个女人,辉子你就这样看着你媳妇骂我吗,我生你有什么用。说完在地上打起滚来,辉子一看下不了台,给了自己媳妇一巴掌。辉子媳妇捂着脸说,离婚吧,让你儿子再去找个能孙子子的去。谁知道辉子妈说出了最后一句诛心的话,彻底让这个家散掉了。离就离,你不让辉子弄,就回去让你爸你弟弄。此话一出,哪个女人能受得了,不但恶毒,而且恶心,是个人都说不出来这种话。辉子媳妇当时扭头哭着回了娘家,娘家父亲知道了这件事,只说了一句话,必须离婚,不然老子把你的腿打断。两口子就此去离了婚,大女儿判给了辉子,小女儿跟着妈妈生活。大女儿放假后,跟着奶奶,可奶奶嫌弃她,因为影响她打麻将。辉子自从离婚后,直接瘦了十几斤,你说他不恨自己的妈吗,我认为是恨的,可是恨有什么作用,他更恨自己,没有及时的协调好关系,改变不了自己妈,为啥就不能站在中立的角度上呢。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恶毒的心说不出温暖的话,人积口德也是积阴德,是自己家最大的风水。男人裤带松顶多桃花劫,女人嘴毒可是要家破人亡。
辉子看着十五的月亮,隔壁传来阖家团圆的欢声笑语,内心充满了苦涩,自己到现在都在后悔,为什么当初没有拦住自己那个疯狂的妈,让她活活把自己的媳妇骂走,最终自己妻离子散。
辉子妈是一个农村妇女,熟悉的人都叫她二红,为什么叫二红,因为上边有一个叫大红的姐姐。60年代的农村,家里没有儿子,会被人看不起,辉子外婆为了争一口气,养成了能吵能骂能打的习惯,对外来挑衅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两个姐妹被自己的老娘教得泼辣无比,一般的女人两三个也不是对手,眼见着到了出嫁的年龄,可已经声名远扬,近一点的村子没人敢娶这两个祖宗。后来经人介绍,大红先嫁给了距家百里的李庄,为了能有个照顾,大红把自己的妹妹介绍给了辉子的爸爸。二红虽然性格强势泼辣不饶人,但是人长得漂亮,又爱打扮,辉子爸一眼就相中了,很快两个结了婚,第二年就有了辉子。辉子妈喜欢打麻将和打扮,别人眉毛是黑的,她的眉毛是带点绿色的,跟邻居吵架从来没输过,能坐地上骂一天不带重的。俗话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辉子爸干活不咋的,但人长得不丑,再加上能说会道,很有女人缘。在辉子14岁的时候出门打工,就再也没有回来。家里人也到处打听过,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后来听说警察来他家调查过。据说是这人在外面给人家废品收购站的老板打工,老板娘看他会说话会来事,跟他好了一段时间,可是没有不透风的墙,被老板知道了,准备找人打断他的腿。他听到了风声,偷了人家五千块钱跑路了。睡人家老婆不犯法,顶多挨顿打,但是偷钱这是要坐牢的,所以这么多年一直不敢回来。也有人说是二红在家太强势,把老公逼走的,自从老公失踪以后,二红收敛了不少,自己在家种那二十亩地,好在现在都是机械化,也就农忙的时候累一点。
一眨眼十年过去了,辉子也长大了,遗传了自己父亲的能说会道,长得一表人才。自从初中毕业后,进过工厂,开过店摆过摊,在网上认识了自己的老婆。辉子老婆是隔壁县农村的,有一个弟弟,家里家风很好,没有因为是女儿就不给上学,一直上到了中专毕业。辉子老婆长得漂漂亮亮,为人热情大方,嫁给辉子的时候,两人啥玩意没有,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看看上这个人。爱情是甜甜蜜蜜,但婚姻却是柴米油盐,是鸡毛蒜皮。两口子结婚后,经过几年拼搏,总算在县城买了房安了家,生了一个女儿,漂亮可爱,学习成绩也好,日子过得还可以。
自从儿子娶了媳妇后,二红感觉儿子没有原来听自己的话,一种失落感从心底不自主地冒了出来。再加上媳妇第一胎生了个女儿,总感觉自己比不过人,所以在媳妇坐月子的时候就没有给过好脸色,侍候月子的时候也是七个不平,八个不忿的,媳妇闹心的天天在被窝里哭,自此算是结下了月子仇。实在没办法,辉子把丈母娘接过来照顾媳妇。孩子也在娘家人的拉扯下,渐渐上了幼儿园、小学,可是婆媳关系却一直很紧张。北方小县城,总是想生个儿子能传宗接代,开放二胎后,两口子又生了一个娃,可又是一个女孩。孩子多了,开销大了,辉子媳妇想着要出去工作,就想让婆婆在农闲的时候帮忙来带带娃,等到上幼儿园就好了,可是婆婆嫌弃不愿来,原本就不和谐的婆媳关系更是雪上加霜。
这次孩子生病不舒服,辉子就开车带上媳妇和孩子去请二红过来照顾两天,可人家愣是不来,理由是耽误打麻将。气得辉子媳妇说,现在需要你来帮忙你不来,你老了也别指望我能给予端一碗水喝。就这算彻底撕破脸,辉子妈六亲不认,发挥了满嘴都是生殖器的本事,把自己媳妇逼急了,开始了婆媳骂大街。占尽优势的二红说,连个带把的都生不出来,要你有什么用,辉子又不差,哪找不到个女人,辉子你就这样看着你媳妇骂我吗,我生你有什么用。说完在地上打起滚来,辉子一看下不了台,给了自己媳妇一巴掌。辉子媳妇捂着脸说,离婚吧,让你儿子再去找个能孙子子的去。谁知道辉子妈说出了最后一句诛心的话,彻底让这个家散掉了。离就离,你不让辉子弄,就回去让你爸你弟弄。此话一出,哪个女人能受得了,不但恶毒,而且恶心,是个人都说不出来这种话。辉子媳妇当时扭头哭着回了娘家,娘家父亲知道了这件事,只说了一句话,必须离婚,不然老子把你的腿打断。两口子就此去离了婚,大女儿判给了辉子,小女儿跟着妈妈生活。大女儿放假后,跟着奶奶,可奶奶嫌弃她,因为影响她打麻将。辉子自从离婚后,直接瘦了十几斤,你说他不恨自己的妈吗,我认为是恨的,可是恨有什么作用,他更恨自己,没有及时的协调好关系,改变不了自己妈,为啥就不能站在中立的角度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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