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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图片(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对付)

  • 法律知识学习
  • 2023-04-01 04: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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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律师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文章目录:

对方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处理方法

借钱给别人是一件常见的事情,在生活中常常遇到朋友、亲戚向自己借钱。如果借钱的人是信誉较好的人,那么借钱并不是什么问题。


但是,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就会让人陷入尴尬的局面。


那么,对于欠钱不还的情况,我们该如何解决呢?下面是一些有效的方法和建议。




一、不要轻易借钱给别人首先,不要轻易借钱给别人。在生活中,有一些人经常向你借钱,但是总是拖着不还,这种人最好不要借给他们钱。如果真的需要帮助他们,可以选择其他方式,比如给予精神上的支持或者帮助他们找到其他的解决方法。其次,如果经常要借钱给某个人,最好把这个钱的数目定一个上限,并且将这个限制告知对方。这样,对方就不会认为你是一个无底洞,可以随意向你借钱。限制借款数额,也可以让对方对借款的目的有所反思,避免仅仅因为自己的过失导致频繁借钱。


二、改变交流方式如果对方已经欠了你很长时间的钱,你可以尝试改变交流方式。有时候我们过于着急催债,可能会让对方感到压力倍增,导致对方更加迟疑不定。


因此,可以换一种温和的方式来与对方交流。可以先打电话或发短信问候对方,了解他的最近情况,然后再提起借款的事情,并详细说明欠了多长时间。


不要轻易发脾气或急躁,因为这样只会让自己更加焦虑,对方也同样不会愉快。


注意控制自己的情绪,让对方感受到你的真诚和关心,这样对方会更容易答应偿还欠款。


三、和对方达成协议如果对方答应还款,但又担心自己没有足够的资金偿还,这个时候可以和对方达成协议。可以根据对方的实际情况制定还款计划,把欠款平均分摊到不同的时间段内,帮助对方更好地规划财务。还款协议应该详细地记录每一次还款的时间和数额。如果对方无法按计划还款,该协议可以成为重要的证据,以便日后维权。当然,可以选择有专业能力的律师或法律咨询机构起草还款协议,确保协议合法、有效。四、请亲友帮忙如果你已无法直接和欠款方沟通,可以请一些亲友帮忙。这些亲友可以通过向欠款方发出正式函件、催款信等方式,帮助你催促欠款方还款。此外,欠款方如果得知亲友已经介入催债,也有可能考虑还款,避免破坏亲情、友情等关系。


欠钱不还先别起诉,试试这招,有时很灵!欠钱不还应该怎么办?

年前袁Sir接到很多关于借贷方面的咨询,主要集中在如何将钱要回来。俗话说借钱容易要钱难,面对那些屡次催促还钱总是找各种理由搪塞的情况,确实令人抓狂。这时候,走诉讼程序就不得不提上了议程。但是又面临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应诉时间等各种问题,尤其是怕花费颇多打赢了官司但是依然要不回钱的情况发生。这也是不到万不得已,很多人不愿意打官司的主要原因。


袁Sir在与这些咨询人交流时,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小小的思路,那就是如果有准备打官司,在起诉之前,可以考虑找律师事务所,让他们帮忙发一份律师函,根据我之前的经验,有效率能够达到5成(本文不是软文,律师函的费用不高,建议找当地的就成,袁Sir也不提供这种服务)。具体原因,我们一一分析。


一、什么是律师函?


律师函,又称律师信,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生活当中,我们经常听到的律师函一般集中在某某明星针对XX自媒体发律师函,听起来比较高大上(不接地气),但是并不代表我们老百姓不能采用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


律师函作为一种非官方文件,主要表达当事人对事件的某种看法,并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但其隐含一种“我已经聘请律师,准备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思。


二、律师函有什么作用?


在我看来,一份好的律师函主要有三个作用:


1、警告震慑作用


正是由于很多人惧怕打官司,不管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都要花钱请律师(当然也有不请的,但为了提高成功率,建议请律师),还要抽出时间去应诉,所以一些欠款人在接到律师函的时候,知道对方已经准备走诉讼程序,为了不提高自己的成本,会比较积极履行义务。


2、中断诉讼时效


债务都有诉讼时效,时间为3年,如果在3年时间内没有主张债权,则视为放弃了自己的胜诉权(具体可以在我主页搜索查看相关文章,在此不赘述)。而这个律师函,则也同样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重新开始计算3年诉讼时效,并且从诉讼的效果来看,会比一些聊天记录或者通话录音更具有法律效力。


3、留存证据的作用


打借贷纠纷的官司,主要就是考量双方的证据是否充分,而一份律师函的催告,里面一定是有对借贷详情的陈述,并且要帮忙写律师函,律师肯定要了解具体的借贷情况,他们毕竟有着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对于其中的风险点也会帮忙把关,对于其中的证据是否充分,能够有着直观的判断,对于提高胜诉几率也有很大保证。另外律师函很多时候也能在庭审中被法官所认可,省去了很多麻烦。


三、律师函有什么副作用


前面说了律师函的正面作用,而任何事物都有双面性,发一份律师函肯定也会存在负面影响,主要集中在以下两点:


1、容易打草惊蛇


如果债务人可能转移财产,发送律师函就起到了提前通知对方的作用,这时候就容易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所以在判断是否需要发律师函时,一定要对债务人有全面的了解,比如他的债务情况、财产情况、婚姻情况等等,如果有转移财产的风险,建议还是速战速决,尽快走财产保全程序。


2、容易让对方消极敌对


我国毕竟还是人情社会,大家比较喜欢走协商的途径,走到司法程序一般都代表已经撕破了脸,所以在债务纠纷中,当事人往往会经过多次协商,而协商未果后,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欠款人收到了对方发来的律师函,欠款人可能会恼羞成怒,履行义务会消极敌对,对债权实现产生不良影响。(所以这也是袁Sir建议一定要决定走诉讼程序时才考虑律师函的事情)


律师函收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般市场报价500-5000元都有可能,看案件复杂程度和标的,有兴趣可以到自己城市的律师事务所询问,并且袁Sir接触到的很多律师,如果事后接受委托,还可以将律师函的费用折抵在后面的律师费里面。


我是袁Sir,每日坚持码字,只为分享我的法律知识,大家如有其他观点,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对于“欠钱不还”“不接电话”“直接消失”的人,有两个方法解决

别人欠你钱不给你是有风险的,最大的风险是对方突然失踪或者不理人。有些债权人就遇到了债务人故意不接电话、不见人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往往债权人(债主)也不知道怎么办,对方欠我钱,不接电话不见人怎么办?




一、对方欠我钱,不接电话不见人怎么办?有两种方案。




要是对方一直不见人、不接电话,一直拒绝还款,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具体方法如下:




第一种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一般三年),一般可直接向原告(债权人)所在地法院或者被告(债务人)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支付款项和违约金(利息、律师费等)。起诉时应提供相关证据等证明存在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公告期满30天)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可以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你的申请后,法院可以采取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老赖名下的财产比如银行卡、房产和车辆或者其他财产。也可以拍卖被执行人的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 产中支付款项。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十条之规定即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没有欠条借条或者没有签订合同,可以起诉吗?



(一)借贷或者买卖关系或者其他法律关系没有借条欠条合同,并不妨碍起诉,只要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法律关系即可,比如电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




(二)起诉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欠条借条合同无关。




1、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


2、起诉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简单地讲,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2)有明确的被告。




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他发生民事权益的争议。只有被告明确,诉讼方能成立。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要求有明确的被告,重点在“有”字,而不论被告是否“正当”,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选错了被告,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应清楚、明白,不允许模模糊糊、模棱两可,否则,人民法院难以确定审判保护的对象和范围,因而难以提供审判保护的方法。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陈述的 “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实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说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发展、变更、消灭的情况及所持的观点、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据。至于原告所持观点是否正确、理由是否充分、证据是否确凿,法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不问。这些是法庭开庭审理时需要查明的事实,这关系到能否胜诉,但与能否起诉无关。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起诉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而应当由行政机关或企业内部处理的纠纷则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


别人欠你钱不给你是有风险的,最大的风险是对方突然失踪或者不理人。有些债权人就遇到了债务人故意不接电话、不见人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往往债权人(债主)也不知道怎么办,对方欠我钱,不接电话不见人怎么办?




一、对方欠我钱,不接电话不见人怎么办?有两种方案。




要是对方一直不见人、不接电话,一直拒绝还款,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具体方法如下:




第一种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一般三年),一般可直接向原告(债权人)所在地法院或者被告(债务人)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支付款项和违约金(利息、律师费等)。起诉时应提供相关证据等证明存在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公告期满30天)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可以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你的申请后,法院可以采取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老赖名下的财产比如银行卡、房产和车辆或者其他财产。也可以拍卖被执行人的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 产中支付款项。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十条之规定即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没有欠条借条或者没有签订合同,可以起诉吗?



(一)借贷或者买卖关系或者其他法律关系没有借条欠条合同,并不妨碍起诉,只要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法律关系即可,比如电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




(二)起诉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欠条借条合同无关。




1、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


2、起诉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简单地讲,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2)有明确的被告。




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他发生民事权益的争议。只有被告明确,诉讼方能成立。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要求有明确的被告,重点在“有”字,而不论被告是否“正当”,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选错了被告,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应清楚、明白,不允许模模糊糊、模棱两可,否则,人民法院难以确定审判保护的对象和范围,因而难以提供审判保护的方法。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陈述的 “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实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说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发展、变更、消灭的情况及所持的观点、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据。至于原告所持观点是否正确、理由是否充分、证据是否确凿,法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不问。这些是法庭开庭审理时需要查明的事实,这关系到能否胜诉,但与能否起诉无关。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起诉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而应当由行政机关或企业内部处理的纠纷则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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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4月19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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