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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赔偿金赔偿标准是多少(1—10级伤残赔偿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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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29 08: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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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律师

工伤待遇计算标准怎么定

基于《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及最新统计数据归纳总结,供参考。

(一)

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同)。

(二)

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

1.

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

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

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般是按照本人工资一定倍数计算。

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江苏省的规定比较特别,

采取定额标准,参见以下)。

举例:依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广东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4个月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2个月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1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50个月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40个月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5个月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4个月

依照《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采取定额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伤残20万元
六级伤残16万元
七级伤残12万元
八级伤残8万元
九级伤残5万元
十级伤残3万元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伤残9.5万元
六级伤残8.5万元
七级伤残4.5万元
八级伤残3.5万元
九级伤残2.5万元
十级伤残1.5万元

江苏还特别规定,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过错)除外:

不足5年,按照全额的80%支付;

不足4年,按照全额的60%支付;

不足3年,按照全额的40%支付;

不足2年,按照全额的20%支付;

不足1年,按照全额的10%支付。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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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7月19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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