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名下有三套住房,他的儿子已成年,现在他想将其中一套住房无偿赠送给儿子。父子之间涉及哪些税收问题?
父母将名下住房无偿赠与儿子免缴增值税。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家庭住房无偿赠与儿子,转让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受让方儿子也不征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住房无偿赠与子女不缴纳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四条规定,细则所称的“赠与”是指如下情况:
(一)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
父母将住房无偿赠与儿子,需要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住房的市场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第十八条规定,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纳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按照凭证所载数量及国家牌价计算金额;没有国家牌价的,按市场价格计算金额,然后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子女取得受赠住房,需要缴纳契税,由税务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契税税率根据当地确定,通常为3%。
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子女取得受赠住房需要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住房的市场价格。
房产纠纷中房产证不是惟一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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