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行为人以违法方式吸收公众存款或者以其他方式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造成扰乱国家金融信贷秩序后果的行为。随着国家新一轮“扫黑除恶”行动的开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成为近年来司法工作中的热点罪名。下面,本篇文章将对该罪的认定标准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一)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在该办法中,国家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名的具体行为进行了解释:
目前,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在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以上,是我国刑法中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规定。刑法对本罪不同的犯罪情节规定了不同的刑罚,而对于本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
在本罪的认定中,应当注意对于“公众”范围的界定。
另外,
本案中的存款,应当指存款人将资金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支付利息,存款人由此获得收益的一种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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