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本《基本法》都少不了人和钱。人就是团队成员,钱就是保费产生的佣金。人多,则钱多;有用的人多,则钱更多;有用的人又与你有关系,则钱更多多。
如同打牌一样。不要嫌游戏复杂,复杂的游戏都是规则严密的,严密的规则是为保护玩家的利益,只有粗糙的规则才会让玩家受到损失。
这个游戏只要玩就是赢,没有输家。只有不玩的人,才是永远的输家。当一名小主管也好过多年的单打独斗,最游刃有余的一定不是处于金字塔底端的“个人”代理人。
喜欢打牌又不想研究游戏规则的人,请问能赢钱吗?但是这样的人,在保险公司天天上演——把《基本法》仅仅当成一个通过考核的工具的人可不在少数——季末增一个人、上一张单、多算几元的FYC、几号前又必须要做好保单回执核销。俨然把《基本法》当成了一本维持考核的工具书。这样的代理人最能算清楚的就是本职级的考核要求和税点了,其实这种算计一点儿也不比好好研究一下晋升条件和晋升利益来得轻松,时刻处于紧张状态,生怕降级,又怕多交税。这十多年来我遇到过太多这样的“聪明人”,他下面的属员同样也是聪明人,他们还十分得意能有这样的主管,帮他们算得清楚。他们真算清楚了吗?
在此特别强调,
《基本法》全文主体部分可以用这个逻辑来描述,
现在,你应该十分清醒了,《基本法》是给谁写的了?
区别于企事业单位、传统民营企业,《基本法》列明了所有代理人的收入项目,人人享有平等获取的权利。不会因为代理人跟上级关系如何,在职级上会有什么“意外”变化,一切都是自己努力的成果。
相比较制度利益,产品佣金收益来得更为直接,所以90%的人才会想尽办法提高销售技能,为自己(短期)创富,但如果从事寿险多年,一直采用单兵销售方式,这条路会越走越窄,也许我所见到的保险代理人都太过普通(这20年至少也接触了近10万名代理人),至少我很少见过能够连续多年让业绩持续飘红,并且乐此不疲、甘之如饴的。有个别“纯粹的”销售精英做到了这点,也无法大面积地证明直接销售比做团队更为持久。前期,建管道肯定比挑水要来得慢,但对于一个有意愿终身从事寿险的保险代理人而言,建管道才是终极目标,也来得更为安全、持久。
踩着维持考核的边缘,对团队毫不付出或者少量付出,指望属员自然晋升,来推动主管向上发展的案例,即便有,也从来不具有说服力。因为主管是表率,有样学样,主管天天维持考核,下级主管和属员也必定维持考核,而维持型架构,也就是刚好符合对应职级的人力和FYC的要求,其实是很危险的。下级主管,缺一元钱的FYC,上级主管立刻维持不住,打个形象的比方,下边人打喷嚏,上边肯定感冒。
当然这绝不是说要鼓励代理人都成为销售精英型的主管,而是要真正给属员复制个人的销售技能,切实地辅导团队,团队成员定将回报主管。既然是主管,主要职责就是管理。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当代理人自己的团队,搭建成金字塔式的稳定架构(远远超越维持考核的架构标准),下级架构即便发生波动,都不会对上级产生致命的影响。试想,我们见过收入为0的主管吗?我们见过收入为0的业务人员吗?我们见过睡着觉收入过万的主管吗?我们见过睡着觉收入过万的业务人员吗?当下属不断复制主管的管理技能的时候,管道的力量就此形成。
最后在此,
劳动仲裁 意义(劳动仲裁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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