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过程中,签订补偿协议是被征收人获得补偿的重要保障,补偿协议应依照双方意愿签订,所以补偿的内容双方也可以协商。
但不少被征收人都有这样的疑问,居住多年的地方要被征收了,征收部门告诉大伙儿签协议拿钱搬迁,征收到底补偿哪些内容?我签订了补偿协议,但补偿金没有给全,法律条款错综复杂,该何去何从?请看下文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土地在所有权分类,一种属于集体所有,另外一种属于国家所有。
国家因城市建设、规划调整,包括现在提出的“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都涉及到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征收。征收国有土地针对的是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收回,征收集体土地针对的是土地,地上附着物一并纳入征收范围并给予补偿。
无论集体土地征收还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启动前提都应是基于公共利益。纳入征收范围的土地及房屋(附着物),按照法律规定都应一并被征收。
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主要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补偿应当包括房屋价值,房屋价值主要通过评估确定、搬迁及临时安置、停产停业损失及符合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奖励。
征收集体土地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但地方也会根据法律规定制定相应的补偿安置方案,细化补偿安置方式、特殊群体补助情况、合户分户、奖励政策等。
征收过程中征收人为加快征收进度,要求被征收人及时与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被征收人如果对征收人拿出的补偿协议内容不满意,最保险的方式就是不签订征收协议。
但被征收人为了配合与征收部门征收已经签订协议后,发现协议内容未按照法律规定补偿完整,还能否主张相应的补偿款项?
在征收实践中,补偿协议具有意思自治的属性,法律赋予了征收人与被征收人一定程度的处置补偿款权利。
对于法律明确规定的补偿事项,双方可以确定补偿方式、补偿内容、补偿期限等协议内容,甚至可以增加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补偿项目。
被征收人可以与征收人约定上述法律规定补偿事项的方式,如分别补偿、并项补偿、放弃部分项目补偿等。
补偿协议可以约定一次性补偿,但双方应在协议中应明确提示该补偿方式。如补偿协议未完全约定法律规定的补偿内容,且未明确约定补偿方式,如双方对协议补偿内容及方式产生争议,此时被征收人不宜以补偿协议遗漏补偿内容为由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如认为遗漏补偿,可以向征收人申请补偿,征收人不予以回复或明示拒绝补偿,被征收人可以起诉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在明律师提醒,征收补偿不能仅凭口头承诺,应通过协议方式落实。补偿协议不仅仅是一张纸,更是广大被征收人获得补偿的保证书。对协议内容的审查、协议的签订,直接关系到被征收人达到保障的程度。遇到征收,如对补偿工作把握不准,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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