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求职季,相信不少毕业生已经通过各种招聘渠道,朝着自己心仪的职位奔去,然而在签订劳动合同入职公司时,你是否听过:
同样的公司、同样的工作岗位,甚至是同样的工作内容,为何你拿到手的钱会比正式员工少那么多,也得不到任何的晋升机会。如果你不甘心去问公司人事,人事可能还会怼你一句:你不算我们公司的正式员工!这是怎么回事?
谈到这两种合同,因为其在法律认同上的诸多不同,先来看看两者的区别:
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而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与此相对应的,
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法人、组织。
事实上,
一、从主体出发。如果是
二、看是否具有从属性。劳动关系从属性包括(一)组织从属性,即一旦形成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就是用工方的一员。(二)经济从属性,即用工方必须要给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以及法定的津贴及补贴。如果没有从属性特征,那么,一般就不宜认定为劳动关系。
三、看是否具有关联性。劳动关系关联性标准: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是用工方主体业务的组成部分,简言之劳动者是在为用工方做事;劳动者所做的事情就是用工方的事情。
在实务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判断,对接下来能够取得的补偿有着非常重大的影响。所以,当出现疑问时,一定要尽力搜集好证据,慎重判断,不能轻易下结论。
此外,在初次入职时,一定要问清楚,签订的到底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以及该企业属不属于劳动派遣,慎重选择,避免跳坑!
浅析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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