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陕西渭北农村地区对农村宅基地进行了测绘丈量,为宅基地确权登记“打了前战”,目前虽然许多农民还未领取到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但关于渭北农村地区的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已经基本落下了帷幕。
在宅基地确权登记的过程中,有农民猜测“宅基地确权登记是为了以后拆迁做准备”,但其实这样的猜测是错误的,也是不准确的,农村宅基地确权和拆迁没有本质上的联系。
农村地区的宅基地自建房情况是错综复杂的,既有历史遗留的问题,又有长期存在的土地纠纷、界限不清、私占多占等问题,在农村完成宅基地确权登记之后,农民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可以依法对个人占有的土地面积、使用情况、土地位置等提供保障,如此,可避免拆迁纠纷。
说白了,农民享有的宅基地完成确权登记之后,不动产权证书上把相关的土地权属问题标注得明明白白,这就是拆迁的时候最好的依据,一户一宅,一户一证,持证应对拆迁中的土地问题,保障自身的合法土地权益。
农村地区如因规划建设需要进行征地拆迁,对于农民来讲合法认定的宅基地在获得拆迁补偿的过程中不会存在异议,从这一点来讲,确权登记的不动产权证书是农民获得合理拆迁补偿的“有效凭证”。
在农村征地拆迁的过程中,拆迁补偿涉及到房屋补偿和土地补偿。
众所周知农村宅基地占有的土地其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农民只是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享有土地使用权,这时候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涉及到的土地补偿,就与农民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挂钩”,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决定了农民可享有的土地补偿部分,所以农村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后,会在不动产权证上明确标注土地的使用权人,而土地使用权人才能被作为征地拆迁的对象。
由此可见,农民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对拆迁补偿部分的影响最直观,有证就不会存在异议。
如何避免房屋拆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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