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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要签婚内财产协议(签婚前婚内财产债权协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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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28 21:5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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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律师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夫妻一方对外欠下大额债务,另一方仅仅以签署了“财产协议”来对抗还款责任,多数被裁判败诉;另外,签署“忠诚协议”后,夫妻离婚时是否可以依约向有过一方索赔?以下将分别进行论述!

夫妻存续期间对外债务的承担

依据新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依据此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期间的财产“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但是不能将共同财产归一方所有;该条也规定债权人对财产协议知情的不利后果,也就是说只要债权人知道夫妻有婚内财产约定的,就免除了夫妻相对方的还款义务,在现实的实践中,借款人往往会隐瞒夫妻财产协议的存在以期可以顺利达成借款目的,这也增加了一个债权人询问的责任,尤其是需要以借款人家庭财产作为担保以及还款履行的,这时候就需要夫妻双方均知情借贷合同的履行过程或要求双方共同签署合同,或采取书面可以留证的方式询问夫妻是否有财产约定协议,以保证债务的偿还安全性。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财产协议义务免除的前提是事前主动告知

如果仅仅以存在协议主张免除债务,并不能得到法庭的支持,与协议是否进行了公证没有任何关系。当然,协议相对方还要主张双方已经依据财产协议在履行财产分配,尤其是离婚的夫妻,是否按照财产协议分割,往往也会成为债权人追索承担义务的理由。不过,追索承担范围以夫妻共同财产为限,不能追索婚前个人财产。

签署“忠诚协议”是否有效 是否受法律保护?

相关案例:

曾某与贾某某是再婚夫妻,2000年6月,夫妻俩经过“友好协商”,签署了一份“忠诚协议书”。协议约定:“双方应互敬互爱,对家庭、配偶、子女要有道德感和责任感。若一方在婚姻期间由于道德品质的问题,出现了背叛另一方的不道德行为(婚外情),要赔偿对方名誉损失及精神损失费30万元。”签署“忠诚协议书”一年后,贾某某发现曾某有出轨行为。2002年5月,曾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贾某某以曾某违反“忠诚协议书”为由,要求法院判令曾某支付赔偿金 3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曾某与贾某某在自愿基础上订立的“忠诚协议书”有效,且贾某某提供的证据证实了曾某与其他女性的一些行为,可以认定已经违背了夫妻间关于彼此忠实的约定。对于夫妻间的“忠诚协议书”,由于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应予以认可。故法院判决曾某支付贾某某30万元赔偿金,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分割。曾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双方达成和解,曾某赔偿贾某某25万元,并且当场一次性付清。

夫妻忠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后,为保证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违反夫妻忠诚义务而以书面形式约定违约金或者赔偿金责任的协议。

夫妻相互忠实是婚姻关系的本质要求,忠诚协议符合《婚姻法》的基本精神,是对《婚姻法》中“夫妻应当互相忠实”规定的具体化。也正是由于夫妻签订了具体的协议,使得《婚姻法》上原则性的夫妻忠实义务具有了可诉性。《婚姻法》第4条明文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第46条又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新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将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理解与适用》提到,“夫妻是否忠诚属于情感道德领域的范畴,夫妻双方订立的忠诚协议应当自觉履行。夫妻一方起诉主张确认忠诚协议的效力或者以夫妻另一方违反忠诚协议为由主张其承担责任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最高院认为,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自愿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如果法院受理此类忠诚协议纠纷,主张按忠诚协议赔偿的一方当事人,既要证明协议内容是真实的,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又要证明对方具有违反忠诚协议的行为,可能导致为了举证而去捉奸,为获取证据窃听电话、私拆信件,甚至对个人隐私权更为恶劣的侵犯情形都可能发生,夫妻之间的感情纠葛可能演变为刑事犯罪案件,其负面效应不可低估。

因此,从整体社会效果考虑,法院对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纠纷以不受理为宜。另外,赋予忠诚协议法律强制力的后果之一,就是鼓励当事人在婚前签订一个可以“拴住”对方的忠诚协议,这不仅会加大婚姻成本,而且也会使建立在双方情感和信任基础上的婚姻关系变质。从法律不保护婚约的情况看,当事人双方如果约定,一旦订婚必须结婚,否则违约方要支付若干违约金等,对如此这般主张,法院一般不会予以支持。

同样道理,忠诚协议实质上属于情感、道德范畴,当事人自觉自愿履行当然极好,如违反忠诚协议一方心甘情愿净身出户或赔偿若干金钱,为自己的出轨行为付出经济上的代价。综上所述,忠诚协议是可以签,可以成为一个良善的约束,但是不能以此为由闹到法院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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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1月07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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