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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致人死亡量刑标准(2023危险驾驶罪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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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28 15: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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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律师

近日,一网友在公众社交平台上发布一则日记称,该名网友的妈妈在丽江永胜县于当日凌晨发生车祸去世,肇事司机一名辅警因醉驾导致事故的发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醉驾致人死亡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因此,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要承担的行政责任包括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处罚属于行政处罚,限制或者剥夺违法行为人的行为,使其不得从事该项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了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首先,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醉酒状态,或者以追逐竞驶、严重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危及公共安全所构成的犯罪。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将被处以拘役或者罚款。其次,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发生重大事故后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醉驾属于交通肇事罪的行为方式之一,行为人酒精含量达到醉驾程度并驾驶机动车在道理上行驶的,若未造成重大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论处;若行为人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本案中,辅警属于辅助执法办事的人员,首先应当以身作则、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而涉事辅警在明知自己已经醉酒的情况下,仍旧驾驶机动车在公共道理上行驶,造成他人死亡,其行为性质恶劣,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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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7月02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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