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高高兴兴收楼时,可别忘了收楼时产生的各类费用,明明白白收楼,不要多缴费了,收楼时要缴纳哪些费用呢?下面知更鸟小编为您介绍。
费用一:广州物业维修金——日后入住维修的保障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会一次性收取用于日后对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同设施和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护、大修、更新、改造的某项储备资金,这种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开发商只是代为收取。
市国土房管局和市财政局联合转发了《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从2008年8月1日开始,广州市高层住宅首笔缴交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执行高层(有电梯)住宅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标准为建筑面积105元/平方米;多层(无电梯)住宅(含别墅)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标准为建筑面积77元/平方米。独立非住宅物业可参照高层(有电梯)住宅的标准交存专项维修资金即105元/平方米。
开发商在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之前,应该将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条件具备的小区,经业主委员会审议通过可以将维修基金交给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维修基金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干涉维修基金的正常使用。
维修基金归全体业主共有,应设立专项账目管理,专款专用,定期接受业主委员会的检查与监督。维修基金明细一般按照单幢房屋设置。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核、业主大会批准后实施。维修基金不足时,应当按照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和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缴纳。
业委会应在每年年底对维修基金的收支及余额状况予以公布,内容包括:维修基金的使用及分摊情况,包括维修工程项目内容、维修总费用及各产权人分摊的费用;维修基金总账余额;维修基金明细账余额。
物业维修费用如何分摊
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楼房外的共用设施的维修工程,除由专业管理部门维护管理的部分外,其余部分维修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户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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