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我们已经了解了什么是表见代理,本文则来了解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吧!
构成表见代理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一、行为人无代理权。
无代理权是指:行为人实施代理行为时无代理权或者对于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无代理权。如果是行为人是有权代理,则不发生表见代理的问题。
二、有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这一要件是以行为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某种事实上或者法律上的联系为基础。比如: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发出的证明文件(如:介绍信、盖有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等),这些证明文件构成认定表见代理的客观依据,当无代理权的行为人拿出相关证明文件与相对人签订合同或者约办其他事项时,根据一般交易情况,会使相对方产生信任,从而与行为人签订合同或约办其他事项。但要注意,如果是行为人盗用证明文件,则不构成表见代理!
三、相对人主观为善意。
即相对人不知行为人为无代理权行为人。如果相对人主观是恶意,明知他人无权代理,仍与其实施民事行为,则不成立表见代理,所发生的损失不可向被代理人追偿,若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相对人和无权代理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不保护此等恶意相对人。
四、 民事行为具备合法有效要件。
表见代理通常情况下是发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因此,表见代理应具备民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即不得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公共利益等。
注:在表见代理情形中,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本人在主观上一般具有过失。但表见代理的成立是不以相对人主观上有无过失为判定条件,只要客观上有相信的依据,即可构成表见代理。
法院仲裁解释(法院仲裁解释最新规定)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民法典表见代理新规定)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166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