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问题一直是离婚时较为棘手的问题,对于现在人而言,钱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没钱却是万万不能的,没有人会嫌钱多,特别是婚姻中共同努力积攒起来的财产自然希望能够分割到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而孩子作为家庭中的一份子,夫妻离婚孩子有财产吗?找知更鸟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下文了解。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因此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与小孩无关。对于未成年小孩而言,父母离婚时所涉及的是抚养权及支付抚养费的问题,父母对孩子抚养的法定义务仍然存在。当然在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过程中,男女双方可以对没有争议的财产约定共同赠与孩子,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前提条件是男女双方一致同意,如果一方不同意,就不得强制要求赠与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关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许多教科书里认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坚持此原则。但我们以为,修正后的《婚姻法》已经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对离婚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已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必再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利益失衡。
以上就是关于“夫妻离婚孩子有财产吗”的解答。综上所述,夫妻离婚的时候会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这部分财产是夫妻二人共同所有的,孩子没有权利对这部分财产要求分割,但父母应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承担,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在线咨询找知更鸟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2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