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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日常生活中存在着许多的伤残问题,比如交通事故致残、被他人殴打伤害致残、工伤致残等等情况,那么在涉及到赔偿问题时,经常会发生争议,一方希望可以获得更多的赔偿,一方希望可以尽量少给点钱来止损。因各自的出发点和利益角度不同,彼此之间必然会产生分歧。 而一旦走上法庭,最有力的依据就是第三方作出“伤残鉴定”意见,以此为据,再进行一系列的赔偿金计算。
面对如此重要的鉴定,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呢?小何老师从以下五个方面给大家分享一些注意事项。
一、大家需要了解我们的残鉴定的标准是以哪个为准?
目前我们国家涉及伤残鉴定的标准有三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工伤导致的伤残,第二种情形呢是交通事故导致的伤残鉴定;第三种情形呢涉及故意伤害、殴打他人等案件所导致的伤残。
以上三种情形导致的伤残,我们适用的鉴定标准是不同的,第一种工伤导致的伤残我们适用《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A/T 16180-2014的标准进行鉴定。这种情形呢通常适用于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的工伤伤残评定。
第二种交通事故等导致的伤残呢,我们通常适用2013年6月8日发布《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这个标准还适用于意外险产品或包括意外责任的保险产品中的伤残保障,用于评定由于意外伤害因素引起的伤残程度。
第三种故意伤害、殴打他人等案件造成的伤残鉴定呢,我们通常适用适用2017年1月1日执行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
这些知识你清楚了吗?感谢大家关注和收看何律师普法小课堂,更多问题期待一起分享,我们下次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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