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大家一个问题,知道新版营业执照上都载明了哪些项目吗?
这太简单了,名称、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住所、成立日期呗。
是吗?所有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都写的这些项目吗?
还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有很多种,上述说的是最常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除此之外,还有《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上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投资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住所(经营场所)、成立日期。
举个栗子:
为啥有的登记“法定代表人”,有的登记“负责人”呢?
再看下面的:
为啥有的登记“住所”,有的登记“营业场所”呢?
今天创客君就来跟大家说说这些小细节中的大差异。
仔细看上面的信息,大家会发现,登记“法定代表人”的企业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而登记“负责人”的是该公司的分公司。
最常见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事主体,因此其营业执照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面登记的就是“法定代表人”。
简单的说,有限公司是“法人”,而该公司的老板是“法定代表人”。
如果这个公司发展的不错,现在要开分公司了,而分公司和总公司地址不一致,比如在不同城市,或是在同一个城市但是跨区,就要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有自己独立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分公司也有一个“老大”,但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老大不能叫做“法定代表人”,只能称为“负责人”,登记在分公司营业执照上。
容易混淆的还有“子公司”,子公司相当于这个公司有钱了,投资了一个新的公司,所以“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自己的“法定代表人”。
另外,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也都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他们的营业执照上写的都是“负责人”。
“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的所在地,是公司重要的登记事项。而“经营场所”是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或服务活动的场所。
比如那些挂靠前海商务秘书处的公司,他们的住所都是相同的,但实际的经营场所可能不同。
一个公司可以有两个及以上经营场所,通常要登记为分支机构。也就是说,营业执照上登记为“住所”的是总公司,登记为“经营场所”的是分公司。
这里多说一句,个体工商户不能有多个经营场所,若有多个场所,要登记为新的个体户,但一个人只能登记一家个体户。(这也算是个体户发展的局限吧…)
不论是“住所”还是“经营场所”,都是各部门联系企业的重要途径,如果出现地址变动,一定要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税务变更,要在企业信息网上进行“即时信息公示”,否则就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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