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法律知识学习

合同履行地是什么意思(合同纠纷的合同履行地)

  • 法律知识学习
  • 2023-03-28 17:20:01
  • 0
  • 上海律师

对于实际从事交易的客户来说,一般对合同履行地不会关注太多,除非是一些大宗货物需要长途运输外,对于合同履行地,买卖双方在合同中不太会明确约定。那么,合同履行地如何理解,怎么认定买卖合同中的合同履行地?

网友咨询:

合同履行地如何理解,怎么认定买卖合同中的合同履行地?

江苏东银(江北新区)律师事务所庞娟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对于买卖合同,标的物实际交付地即可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对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应当采取以下原则:

第一、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另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付货物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三、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四、依上述方法对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尚不能确定的,则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庞娟律师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所以说,在签订货物买卖合同时就,建议在交易中尽量签署书面买卖合同,明确约定履行地或者交货地,如果履行地与交货地发生变更时,签订补充协议。

另外,口头交易方式中,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对账的方式,描述基本的交易事实(比如日期、交货地点、发生争议时的管辖法院等),这样即使最终通过诉讼的方式追讨货款,也省去了很多麻烦。

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国家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专注于婚姻、继承家事领域的研究与代理,能够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设计最优方案,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用心将纠纷化解在法庭之外,得到客户高度认可和好评。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垫资应当注意的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建筑合同当事人如何避免承担意外责任

建筑合同中当事人的责任仅限于合同条款

浅析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管辖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合同履行地是什么意思(合同纠纷的合同履行地)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08524.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