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如何化解用工风险一直是困扰企业的难题,但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把部分工作岗位或工作人员转入第三方用工主体,由第三方用工主体来承担相应的用工风险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在这个思路下,业务外包、劳务分包和劳务派遣等方式就出现了。律师对话第150期邀请到四川达民律师事务所方延龙律师为大家解答相关问题,接下来让我们一起看一下方延龙律师的对话内容。
劳务分包是指发包方将部分工作发包给第三方,由第三方提供劳动者完成相应工作任务的业务合作方式。劳务分包首先产生于《建筑法》等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中,后来在其它行业也逐步开展起来。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并由劳务派遣单位把劳动者派遣到其它用工单位去工作,再由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一笔劳务派遣费用的用工形式。这种用工形式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
2、所需承担的责任不同。在劳务分包模式下,劳务分包单位仅需对劳务工作的质量承担责任,对由于发包单位提供的质量等引起的问题不承担责任。在业务分包模式下,业务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所有业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材料、工作质量等)承担责任。
3、行政监管的模式不同。在劳务分包模式下,承接分包业务的公司应当具备相应的劳务资质,并要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在业务分包模式下,除非对业务分包内容有明确的资质要求,否则不受业务分包内容的限制。
4、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分包模式下,除了适用《合同法》之外,还需适用建设部等相关部委对劳务分包的相关规定。业务分包模式下,主要是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分包业务有特殊性,还需适用相关行业的法律及行政监管规定。
2、对劳动者的管理权限不同。在劳务派遣模式下,用工单位要直接管理劳动者,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有约束力。在劳务分包模式下,由劳务单位直接管理劳动者,发包单位不参与对劳动者管理。
3.劳动风险的承担不同。劳务外包中的核心要素是工作成果,发包人关注的是承包人交付的工作成果,至于承包人如何完成工作,发包人并不关心,承包人只有在工作成果符合约定时才能获得相应的外包费用,从事外包劳务劳动者的劳动风险与发包人无关;劳务派遣中的核心要素是劳动过程,劳务派遣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结果不负责任,被派遣劳动者有可能“成事”,也可能“败事”,成败的风险由用工单位承担。
4.用工风险的承担不同。劳务外包中,承包人招用劳动者的用工风险与发包人无关,发包人与承包人自行承担各自的用工风险,各自的用工风险完全隔离;劳务派遣作为一种劳动用工方式,用工单位系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的一方主体,需承担一定的用工风险,比如劳务派遣单位违法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资质管理不同。在劳务派遣模式下,劳务派遣公司必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相应的劳务派遣资质方能开展劳务派遣业务。劳务分包中,除了建筑行业对劳务分包有明确的资质要求外,其它行业暂未出台相应的资质管理规定。
2、劳动用工风险不同。业务分包模式下,发包单位不参与分包单位的人员管理,不承担任何用工风险。在劳务派遣模式下,用工单位要对派遣员工进行管理,依法要承担因违法用工产生的法律责任。
3、履行义务的场所不同。在业务分包模式下,分包单位履行义务的场所与发包单位的工作场地可能一直,也可能不一致。在劳务派遣模式下,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员工一般都是与用工单位员工在同一个劳动场所工作。
总之,业务外包、劳务分包和劳务派遣在化解用工风险上均有其独到的作用,但适用范围及实施条件也有较大的区别,因此,我们在实践工作中有必要对其予以正确区分,灵活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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