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在处理一些网友咨询时,发现不少问题,大部分人对这些问题存在误区或误解,比如,如果没有保交强险,只需要按责任比例赔偿;没有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与另一方肯定无关就没有责任;对方喝酒了,事故责任肯定是对方的……等等问题,这些想法,基本是当事人自己的一种臆断,很多时候根本没有法律依据,更说不出具体的理由。本篇,编者再重新说明,没保交强险发生事故的赔偿问题,以纠正一些人的错误认识,至于具体怎么赔偿,可见历史文章《如果没有保交强险只保商业险,怎么理赔?》。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没有投保交强险,一部分车主认为,交强险保不保有什么关系,大不了我补上不就可以了吗?但事实上,情况并没有这么简单。如果机动车没有投保法定的交强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就需要自己承担本应该由交强险承担的那部分损失。
这样说,可能还会有人理解不了,那编者就以案例形式解释说明。假如发生一起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车辆A和车辆B,两者是同责责任,假如A车没有投保交强险。其中,A车上的人医药费伤残赔偿金额等费用需要25万,车辆损失8万;B车上的人医药费伤残赔偿金额等损失需要30万,车辆损失10万。一些人认为,A车没有投保交强险,商业险投保50万,同责责任,赔偿金额就是总金额的一半,即25+8+30+10=73万的一半为36.5万,自己有50万的商业险,基本不用自己掏腰包,或者掏的也不会多。但事实上,并不是如此,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赔偿是有先后顺序的,先交强险,再商业险。这就意味着,如果没有投保交强险,本应有交强险赔偿的部分,是需要扣除的。所以,实际的赔偿公式是(30-19.8)+(10-0.2)+(25-19.8)+(8-0.2)=33万,其中的一半,即33的一半为16.5万是商业险部分承担的。就是说,A车辆只能从商业险的保险公司赔到16.5万,另外的20万是无法赔偿的,也就是本应有交强险的限额20万的赔偿部分,由A车的驾驶员自己承担。这些,就是一些人认知的误区,所以,交强险必须投保,因为这是法定的,如果没有投保,后续就由当事人自己承认本应有交强险承担的赔偿责任。
另外,再例举个特殊的情况,就是没有投保交强险造成对方死亡,且没有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为无责方,一般人会认为,既然自己是无责,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事实是,交强险有无责赔偿的规定,就这个情况,无责任需要赔偿另一方1.8万的损失,如果没有保交强险,这1.8万元就要当事人自己承担,承担的是交强险无责赔偿的金额。
总结,交通事故赔偿遵循的是,先交强险后商业险的原则,所以,如果没有投保交强险,当事人就需要自己承担本应有交强险赔偿部分的损失。
建筑合同中当事人的责任仅限于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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