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波政策之所以重量级,是因为都属于省级政策,影响范围极大。
2022年2月15日,山东省政府第145次常务会议通过《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5月1日起正式施行。省级管理政策,意味着全省区域内电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以及相关管理活动均要遵循该政策。
我们重点看生产和销售部分,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新国标且拥有3C认证,蓄电池、充电器等产品也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且不允许生产销售改装、拼装、篡改的电动车产品。
其中第十条要求,经销商需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建立进货和销售台账,并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所售产品符合新国际及3C认证等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是鼓励厂家与商家,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废旧的电动自行车。
第十二条是要求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提供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更换、回收服务,建立回收台账。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将于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
在生产和销售层面,《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与《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基本一致,主要围绕新国标、3C认证、改装、台账等方面做到严格管控。
目前,河北省政策将上牌作为核心工作完成,对电动车登记上牌、上路、销售等“立标准”,建立了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和过渡期制度,并为超标车设置3年过渡期。
超标车换购的全面启动,将在后续的几个月内陆续给浙江省带来远超市场自然交易的销量增长。对于整个市场而言高度利好。
五一这波政策,可以说直接影响了行业厂家、商家与数千万的电动车用户,且直接挂钩销量,有三点问题需要特别注意。
从山东、河北两省的管理政策能够明显了解到相关政策对于生产、销售方面要求的一致性,基本围绕在新国标强制标准,3C认证、产品改装以及商家台账等问题。
这就意味着厂家需要有相关生产资质和产品资质,终端市场则会严查改装和篡改等销售问题,商家则需要有明确的进货途径,销售账目。同时需要针对市场的超标车置换给出相关政策,来推动超标车的退场。
从各大省市近年来的政策可见,省级政策基本是一个不能违背的大方向,根据省级政策的要求,地方区域也会在后续出台一系列针对性的管理和检查政策,所以但当地市场还需要以地方政策为准。
只要是在地方出台明确政策的大背景下,当地必然会出现一波强有力的管理和整治行动,以便相关政策的推广。
商家除了自身的营业资质外,只需要将重心放在产品方面,避免出现问题。如产品资质、进货渠道、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比如说空车安装电池等方面是否与车辆合格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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