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那么剥夺政治权利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呢?其含义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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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附加刑,除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外,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剥夺政治权利从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有期徒刑执行期间。
剥夺政治权利主要是只剥夺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原告仲裁委员会仲裁?原告仲裁委员会仲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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