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具有便民、高效、免费、公正、公开、可救济的特点。
为便利大家申请行政复议,
法治小司兄
将为大家介绍
行政复议各个阶段申请人、被申请人
以及复议机关应该准备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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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具有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复议机关,区(县)司法局是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机构。
仲裁单位收到仲裁申请书,仲裁单位收到仲裁申请书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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