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颁布后,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12.29日对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进行了修改,那么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和修改后的司法解释,民间借贷我们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借款按说不复杂,不就是本金多少?利息多少?期限多长?万一逾期了如何处理吗?那么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民间借贷纠纷呢?就是没有书面合同,导致各说各话,以至于朋友成了仇人。
书面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有了书面合同,就算以后有纠纷也有处理依据吧,免得上了法庭胡说八道。
就是考虑到民间借贷多是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所以好多民间借贷是没有合同的,有的只是在微信上进行了转账,也没注明利息、期限等,所以最高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好多条款是关于没有书面借贷合同如何认定借贷关系的规定。
比如借款10万,年息12%,也就是一年的利息是1.2万,但出借人不能预先扣除1.2万的利息,只给借款人8.8万,让借款人到期后归还10万的借款。
这种预先扣除利息的做法,叫做“砍头息”,法院是不会认的,这种情况法院只认定借款的金额是8.8万,不会按照10万本金认定的。
民法典和之前的《担保法》对于没有明确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是相反的,现在的民法典规定,没有明确约定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只承担一般担保责任,这一点大家必须注意。
从严理解就是如果一家企业有银行借款未还清的情况下,还给另外一家企业或者个人出借款项的,这种借贷合同就是无效的。
第(1)条说的是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转贷的,第(2)说的是从别的地方弄来钱转贷的,也算无效,看来只能是公司自有资金才能借贷。
这一款规定,就是说你企业或这个人不能以贷款为职业,并不是每个人或者企业都能靠房贷过日子的,这需要国家批准。
以上两点应该好理解
举一个例子,不能给一个女性借款,让人家当你的情人。
这个不是你说有利息就有利息,最好事先说清楚,否则一大笔钱就让人家白拿了。
原来的利息只要在年息24以内就算合法,现在的司法解释是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现在大概算一下,基本上就是年息不能超过15.4%,超过的话,国家将不再保护。
仲裁适用司法解释 仲裁适用司法解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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