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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纠纷(宅基地房产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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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29 14: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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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律师

继承房屋不等于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您得注意了

家中老人去世后留下老宅,子女能基于继承权继承父母对宅基地享有的使用权么?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分不清楚继承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分配两者之间的区别,以为宅基地使用权也能基于房屋的继承权一同转移。但事实真的是这样么?通过最高法的判例我们发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并不当然由使用权的继承人直接继承,而应当依法定程序获得。

要弄明白宅基地能否被继承,首先需要确认的问题是宅基地是否属于我国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来说,除了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其余的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包括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就意味着宅基地并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并不能经由继承直接取得。

公民对宅基地之所以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是因为农民取得农村宅基地具有无偿性,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允许宅基地依法继承,将使继承人无端受益,有违社会公平理念。其次,宅基地使用权的另一个特点是人身依附性,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等到使用权人死亡,其主体资格自然消灭,国家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也就理所应当。

另一方面,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据此,当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死亡,其宅基地使用权并不当然由该村民的继承人继承,而应根据法定程序进行申报、审核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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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6月20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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