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浙江工人日报第1版报道了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东冠社区48名岗亭收费、保洁人员连续6个月(2021年6月—11月)、有部分甚至长达7个月领不到工资,造成的原因是东冠社区和杭州海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涛公司)之间有纠葛不清的经济纠纷。
此起欠薪事件令人揪心,连续六七个月领不到工资,这会给靠工资维持生计的劳动者带来多少困难和伤害?面对欠薪,劳动者还有哪些权益可以维护?拖欠劳动者工资存在哪些法律风险?杭州两位律师给出了自己的观点。
拖欠工资怎么赔偿?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孔建祥给出明确答案: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赋予了劳动行政部门的执法权力:该法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因一些经济纠纷或者其他原因,用人单位可以任性拖欠或拒付劳动者工资吗?
浙江东鹰律师事务所律师屠惠英指出了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如果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屠惠英律师认为,用人单位应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海涛公司与东冠社区之间的矛盾,不应成为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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