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起,2021年度北京积分落户工作进入最后一个阶段。不过关于北京积分落户的讨论热度依旧不减。中国商报记者发现,在关于北京积分落户的讨论中,对职住区域指标一项的质疑声颇大。有积分落户申请人对记者表示,这项原本以降低城六区人口密度为导向的指标可能并不能实现预期引导作用。
职住区域指标,是申请北京积分落户的一项重要分值。按照《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在北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以郊区代称)自有住所居住的,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应当在该自有住所落户,每满1年加2分;满足上述条件且在北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工作的,每满1年加3分。以上情况,最高加12分。
据了解,制定此项指标的初衷是希望疏解北京中心城区的人口密度,鼓励人口向郊区合理流动。
“有些申请人为了增加这项指标的积分,会到郊区买房,然后以郊区的住所申请加分。”积分落户申请人郑先生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既然现行积分政策是这样规定的,那这种搬到郊区住的行为无可厚非。可问题在于,有些拿到郊区职住加分的申请人在落户成功后会马上将户口迁回城区的房子里,郊区的房要么实际无人居住,要么卖掉。
“这样并没有使中心城区的人口减少,无法起到预期导向作用,还会造成一直在城六区居住的申请人越来越难上岸。”郑先生认为,应该对该项指标进行调整,堵上漏洞。
根据7月12日对外公布的2021年北京市积分落户公示名单,2021年度取得落户资格的人中,有“职住”加分的占比82.35%,可见郊区职住加分对总分值的重要性。
为了增加积分从城区搬到郊区,落户成功后再迁回城区,这种“曲线救国”的方式是否合乎规定?落户后,是否会对申请人真实的居住情况进行核查?中国商报记者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咨询。
北京市人社局积分落户工作处的工作人员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积分落户政策里并未涉及申请人落户后再迁户的事宜,因此目前无法解释这个问题。
北京市发改委人口处(北京市“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中国商报记者,对积分落户申请人各项申报材料的核查都是在申请期间进行的,申请人如实填报信息且落户成功后,就会和所有户籍市民一样拥有自由迁徙的权利,只要符合相关户籍管理办法,再迁回城区就不受干涉。
也就是说,积分落户申请人落户后迁户到何处,并不在核查范围内。
那么针对民众对职住区域指标这项规则的质疑,后续是否有进行调整的可能呢?
上述北京市发改委人口处的工作人员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相关部门一直在对积分落户政策的操作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可能后续会对其中确实存在问题或不再适合的规则进行调整。但由于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在去年刚刚完成修订,为了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近期改动的可能性不大。
其实,对职住区域指标加分规则的争议不止存在于上述一个方面。
2020年7月16日,《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政)正式发布,此前的《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政策)不再执行。与试行政策相比,新政做出的一项重大改变就是对职住区域指标的加分规则进行了调整。
试行政策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转移到北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一年加2分,最高加6分;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郊区的,每满一年加4分,最高加12分。也就是说,只有转移自城六区的申请人,才能获得此项积分。
与试行政策相比,新政取消了申请人需由城六区转移到郊区的加分条件,即不再强调转移。
此举引发不少城六区申请人的反对,认为不考虑转移条件是给原本就住在郊区的申请者“白送分”,将居住在城六区和郊区的申请人放在了不同起跑线上。当时就有申请人表示,新政一出,势必促使一部分人为获得更多加分,到郊区买房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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