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个大学同学找我倾诉,她说自己打算结婚了,目前名下有两套房产,都是父母出资购买的,现在想跟男友签婚前协议,又怕被人说现实,更怕男友认为自己绝情。
网上随便搜一下,发现这个问题引起的性别对抗还真不少,提起婚前协议,你是不是也听到过这样的议论?
“还没结婚就想离婚分财产,你这么算计真的太让人心寒了。”
“原来所谓的婚姻,就是一场利益交换,白纸黑字没有一丝人情味。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女人比男人收入高,就要签婚前协议,那男人比女人收入高呢,丈夫要跟你签协议,你心里好受吗?”
……
唉,弄啥呢,签个婚前协议,怎么就搞得欲生欲死的。那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这个敏感的话题。
婚前协议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主要是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和债务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等问题事先作出约定,以免将来离婚或一方死亡时产生争议。
说人话就是,为了避免结婚之后的财产混同,离婚后扯皮,“先小人后君子,”婚前,我们先划分好,白字黑字地记录下来,哪些财产是你的,哪些财产债务是我的。
1、收入差距比较大、感情基础薄弱的夫妻,薄弱的感情易生变故。
2、一方婚前有特殊财产的夫妻,比如说婚前持有公司股权、期权。这类财产,若在双方结婚之后发生较大增值,那么增值部分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建议有特殊财产的人群签署一份婚前财产协议。
3、双方家庭财富悬殊较大的,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门不当户不对的夫妻。
那么,什么样的婚前协议才是有效的呢?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婚前协议可以约定婚前财产,也可以约定婚后财产,只要不损害他人的利益,两个人关于财产和债务,想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
当然,在大家十分关心的夫
2.
老公月收入一万,约定出轨赔偿一千万,卖了他也赔不起,这个数额就明显超出对方的承受能力,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啦!
3.
4.胁迫签订的协议∶ 如在”捉奸现场”,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忠诚协议要出轨方立刻签字,承认出轨。
其实,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婚前协议的内容,因此婚前协议的内容没有统一的内容要求或格式标准,
我们翻看了N套婚前协议,总结出婚前协议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双方对一方在婚前已取得的财产归属做出约定。
双方对一方在婚后取得的财产归属做出约定。
双方对婚后家庭消费开支的分担。
家庭重大事宜的决策。
夫妻的忠诚义务。
一方的过错责任。
协议生效条件。
双方签字并注明签署日期。
婚前财产协议不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效力除了出于双方真实意思外,协议内容准备且需要双方的签名和订立日期即可。
但是,如果婚前财产协议中涉及到了房产等问题就最好去进行一下公证,这样可确保协议合法有效,避免因此产生纠纷。
李诞说:不是我们去保护婚姻,而应该是婚姻保护我们。两个成年人,要把最坏的事情都说好,将婚姻这个壳做得足够坚固。坚固到什么程度?就算婚姻没有了,它还能保护我们。
深以为然,婚姻就像盖一座房子,你一片砖,我一片瓦,我们一起盖一座房子,遮风挡雨。而不是每当风雨来临,只能用肉体凡胎去堵,都是血肉之躯,经得起多少风雨?
“先小人、后君子”的处事规则在婚姻中同样适用,先把财产问题捋清了,谁也不沾谁的光,谁也不惦记着谁,往后的日子反倒好过。相反,一开始记挂着颜面,什么账都未曾算过,真到了柴米油盐的跟前,总有撕破脸皮的时刻。
相关法条: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离婚前应了解哪些具体的法律知识与准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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