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 形式审查
开头(合同名称、编号、双方当事人和鉴于条款)
正文(第一条至最后一条)
签署部分(即双方签字盖章和签署时间)
形式审查就是看一看一份合同是否具备这三部分,这三部分是否完整,是否有前后矛盾的地方。
常见的错误有:当事人名称不一致、不完全、错误或矛盾,合同名称与实质内容不符、时间签署前后不一样,地址、法定代表人错误等。
第二步 实质审查
一、合同核心条款是否完备
二、合同内容是否违法和显失公平
三、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是否存在重大遗漏、隐患、陷阱。
三、审查的要点
1、双方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包括当事人的全称、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
2、标的。动产应标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描述要准确、明白;不动产应注明名称和座落地点。
3、数量。数量要清楚、准确,计量单位、方法和工具符合国家或者行业规定。
4、质量。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要明确标准代号全称。可能有多种适用标准的,要在合同中明确适用哪一种,并明确质量检验的方法、责任期限和条件、质量异议期限和条件等。
5、价款或报酬。合同明确规定价款或报酬数额、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
6、履约期限、地点或方式。履行期限要具体明确,地点应冠以省、市、县名称,交付标的物方式、劳务提供方式和结算方式应具体、清楚。
7、违约责任。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赔偿金数额或具体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的方法。选择诉讼或者仲裁其中之一作为争议解决方法,不要出现既由法院管辖又由仲裁机构裁决,也不要出现“由法院管辖或者仲裁机构仲裁”的条款。约定通过诉讼解决的,还可以约定管辖法院;约定由仲裁机构裁决的,应写明具体仲裁机构名称。
9、合同生效条款。一般应当写明:“合同自合同双方(或者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合同有固定期限的,还应当写明:“本合同有效期自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止。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批准或者登记后生效的,或者合同约定须经公证等生效条件的,应当在合同中写明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10、清洁文本条款。合同中的所有条款文字与数字(签署人签字、时间签署与盖章除外)均应当事先打印完成,不得在合同签字过程中出现合同正文里有手写文字或者空白未填写的情况存在。
仲裁旁听形式 仲裁旁听形式包括哪些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商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的区别(形式审查包括的内容)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2754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