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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的定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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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8-16 15: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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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律师

随着我们经济的发展,车辆几乎进入了每个家庭,但随着车辆的增多,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全国平均每天发生交通事故5万起左右。那么,小编今天就给大家讲讲关于交通肇事逃逸的相关知识。

《刑法》对交通肇事罪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什么是交通肇事呢?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

交通肇事逃逸,根据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该司法解释并不完全正确,因为任何一个犯罪行为,都不可能期待犯罪行为人不逃避法律追究。比如盗窃罪,不可能规定偷盗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其次,如果撞伤人之后就留在现场等待被撞伤的人死亡,按照此规定,也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了。当然这里可能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或者,撞伤了别人让亲戚朋友把伤者送医院而自己逃跑,那么也是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明显也是不符合情理。总之,交通肇事逃逸,更重要的是看到背后保护的法益,其背后的法益就是自己对他人造成的损害。

肇事者需要承担两个义务,一是接受法律惩罚的义务,二是救助伤者的义务。在上述法条中,只强调逃避法律追究明显不当。如果积极的救助了伤者,对于整个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应当减轻其处罚。对于没有逃逸,但对于伤者不积极救助等行为,同样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

最后告诫大家遵守交通规则,万一发生交通事故积极面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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