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在双方还未存在婚姻关系之前个人所拥有的财产,基本上是不能作为共同财产的。那么哪些情况属于个人财产呢?夫妻双方在婚前所置办的或者是购买的基本是属于个人所有。比如说房屋,如果夫妻双方其中的一方,在婚前所购置的房屋,并且还是一次性付清了房子的全款的,房产证上写的也是一方的信息。那么,这套房子就是属于个人的财产。
如果双方其中一方要求进行分割的话,是不会被允许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受到了事故伤害,由保险公司所赔偿的钱或者是事故方赔偿的钱,离婚的时候也是不可以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的,是归个人所有的。
如果家中有人去世而留下的遗嘱的,并且夫妻双方中的一方是遗嘱的继承人,那么在遗嘱中所提到的分给继承人的财产或者房屋首饰等,这些都是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都是归个人所有的。
离婚的时候,那么这一方就有权利不拿出来进行分割。还有一些就是比较小的东西,也可以说是属于个人财产的。比如说夫妻双方的生活中,各自的生活用品等等,这些在离婚的时候,可以不用拿来进行分割的。如果夫妻对个人财产不是很了解的,或者是对各自分割到的财产有异议的,可以到律师事务所去咨询或者是向法院进行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