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财产离婚后如何划分?
婚前财产结婚后再离婚,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无法分割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二、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了以下四类:
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用一方婚前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货币等,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哪些属于个人财产?
1、《婚姻法》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9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婚前财产,在结婚之后,是不会变成共同的财产的。这一点大家一定要弄清楚,很多人不清楚其中的道理,认为自己在婚前辛苦所得的钱,婚后还要分割给另外一个人,所以会有一些奇怪的心理产生,但是注意,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