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因为感情不合想要离婚,可以通过达成离婚协议在民政局登记离婚。但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另一方坚持要离婚,坚持离婚的一方,则需要通过法院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男女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但是在我国法律的规定中,有这么几种情况,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
第一种情形:女方在怀孕期间
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后,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
第二种情形:女方分娩后一年内
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
第三种情形:女方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
怀孕在医学上称之为妊娠,终止妊娠意味着停止怀孕。一般来讲,即从女方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例外情形: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相关案例
张某、李某经人介绍认识,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生育有一女(未满一岁)。张某认为由于婚前接触少,草率结婚,双方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经常因为琐事生气吵架,现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于是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双方离婚。
法院认为,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现李某分娩后未满一年,张某不得提出离婚。裁定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温律说法:
如果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合双方都想离婚,那么直接通过私下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双方共同到民政局登记离婚就行了,不需要走诉讼程序。但如果只是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愿离婚,那么只有通过诉讼的途径提起离婚,但是在上述文章所例举的三种情况下,男方是不能够提出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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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霏霏律师:
重庆立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中共党员,重庆市律师协会第三届团代表。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学士。
主要业绩:
为重庆晨报/上游新闻提供律师解读,受聘上游新闻帮帮频道特约律师。为重庆科技报、重庆法制报等媒体供稿。为重庆市渝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建工威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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