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但近年来
出现了一些让人们寒心的事情
有的见义勇为的人
在救人后反遭诬陷
面临高额的索赔和追责
人们对见义勇为
有了怀疑和恐惧
越来越多的人将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挂在嘴边
“救不救?”“管不管?”
“要不要上前?”
成为了人们心目中的道德难题
英雄不能流血再流泪
《民法典》站了出来
为见义勇为者保驾护航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民法典》
是怎么规定的吧
检察官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见义勇为、扶老救人反被追偿的事件。影响了社会良好风气的树立,人们对见义勇为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心理。《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各自责任,当有侵权人承担责任时,受益人对见义勇为者的补偿是从道德层面出发的,当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时,受益人的补偿就会变成一种义务,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当见义勇为者因保护他人人身、财产利益而遭受损害时,法律将为其免除后顾之忧。《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明确规定,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果见义勇为者得不到支持和保护,让我们的英雄寒了心。必然会助长社会不良风气,滋生一系列社会问题。见义勇为也不能只有“勇”也要有“谋”,见义勇为的前提是保证自身的安全,减少不必要的伤害。在自己能力允许范围内对需要帮助的人施以援手,而不是逞勇、逞强。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好好爱护、珍视生命。希望大家能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去帮助他人,让我们的社会多一分关心、关爱,少一分冷漠、伤害。
商业仲裁败诉 商业仲裁败诉后不服怎么办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见义勇为的法律怎么规定(见义勇为的法律规定及保护)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2577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