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明书撰写要点
(1)专利法第26条第三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其中,“清楚、完整”是手段,“能够实现”是目的。
(2)清楚:①主题明确;②表述准确;其中,主题最为核心关键,其体现了说明书的撰写主框架(技术问题、技术方案、技术效果)。
(3)完整:说明书中有关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具体实施方式、附图等内容要完整无缺,其中,只有真正理解了背景技术,才能有助于理解本申请对现有技术作出的贡献特。
具体实施中要充分公开,以确保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和实现,怎样的内容才算是“完整”,哪些内容需要写,哪些不需要写,①为了能表达清楚本申请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有益效果,要结合结构、方法、实验数据、环境因素等综合表述;②原则:凡是所属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从现有技术中直接、唯一地得出的有关内容,均应当在说明书中描述。③本领域技术人员都知道的,不用写,一旦不确定是否知道,就要写。
二、权利要求书撰写要点
(1)专利法第26条第四款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2)首先要明确权利要求所要保护的类型,产品、方法、用途?其中,现如今有很多权利要求主题名称中采用“用于…..”表述,用于限定产品/方法的应用,但如果对所要求保护的产品或方法本身没有带来影响,只是对产品、方法用途或使用方式的描述,则其对产品、方法内容上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的判断不起作用。
(3)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从属权利要求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限定方式只有两种,一是细化特征;二是新增特征。
(4)以说明书为依据:①正向逻辑:权利要求通常由说明书记载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概括提炼而出;②反向逻辑:如果权利要求的概括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有理由怀疑该上位概括或并列概括所包含的一种或多种下位概念或选择方式不能解决发明或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则应当认为该权利要求没有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5)清楚:类型清楚、保护范围清楚、引用关系清楚;判定逻辑:实质上解释唯一即可,形式上表征并不是核心。
(6)权利要求撰写的技巧:①不采用常规的自然段,采用分行或分小段的方式来写;②权利要求概括方式:上位概念概括、并列选择法概括(或/和)、功能性限定;③形式上不写“其特征在于”,而是用“其中”代理,且不分前序与特征,而是综合到一起写。
三、说明书与权利要求是紧密连接在一起的
(1)公开换保护,说明书用来公开技术方案的,保证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和实施;权利要求书限定保护范围的,即公开的职责在于“说明书”,保护的职责在于“权利要求书”,既然是“换”,说明书公开的内容就应该与权利要求书保护的内容相一致才合理。
例如,100个鸡蛋换100块钱,说明书必须公开了100个鸡蛋,权利要求才能要到100块钱,而不能或不应该:①说明书公开了80个鸡蛋,权利要求要100块钱,超范围了;②说明书公开了100个鸡蛋,权利要求只要80块钱,亏了。
以上为笔者对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相关内容的解读,欢迎条友们交流。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的主要权利有哪些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权利要求书怎么写(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书范例)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2573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