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是社会基本保险的一种,是国家对公民的一种普惠制的社会福利,也是公民退休后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现代经济飞速发展,倒闭破产的企业并不鲜见,那么,倒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该如何处理?倒闭企业职工要怎么做才不影响退休后正常领取退休金?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1、养老保险缴纳未满15年:
(1)企业倒闭后,如果职工去外地再就业,那么得将社保转移至外地,只需到原交费地的社保部门开一张“缴纳凭证”带到新地方新单位,其余的事由新单位来办;
(2)企业倒闭后,如果职工在本地再就业,那么社保可以转移到本地的新单位,只需将社保号告诉新单位,单位就可以办理社保续交手续。如果不知道自己的社保号,可以凭身份证到社保部门查询;
(3)企业倒闭后,如果职工没有进行再就业,而且想继续缴纳社保,可以去社保局自己办理缴纳。
2、养老保险缴纳满15年且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和工龄条件的:
养老保险缴纳满15年且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和工龄条件的,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由当地养老、医疗保险机构负责按月支付退休(退职)金,不得采取一次结算退休(退职)金的办法;
3、养老保险缴纳满15年但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和工龄条件的:
15年是一个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养老保险满15年,但是不到退休年龄,必须一直续交下去。如果期间申请失业,在申请的失业期间可以停保,但失业期过后必须续交社保到法定退休年龄。
养老保险关乎公民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保障,处理不当很容易影响退休后正常领取养老金,请大家务必重视。尤其是在倒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处理上更要慎之又慎,切勿因为一时疏忽或操作不当让养老保险续费出现问题,影响退休后的养老金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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