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人在自己的驾照扣满12分之后找朋友借驾照代扣分,朋友碍于面子借给他扣分。甚至有中介专门经营代扣分业务,给交通管理带来混乱。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实行累积记分制度,一年共12分,如果都扣完了,必须重新学习,重考驾照。这项制度实施以来,对警示、教育违法的机动车驾驶人,约束和矫正其驾驶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无针对“代扣分”处罚的相关规定,仅个别地方性法规对其进行了规制。例如,2017年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禁止由他人替代记分,禁止替代他人记分,禁止介绍替代记分;第七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由他人替代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替代他人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没收违法所得。介绍替代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现在,请大家不要把自己的驾照借给他人代扣分,或扣不掉的分卖掉,这可能会给您带来很大的麻烦!驾照代扣分和个人信用挂钩,一旦成为失信人,对您乘坐飞机、高铁,办理贷款等都会产生很大的不便。
大家应该文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而不是去动歪脑筋,用他人的驾照扣分,这样得不偿失。
白先生,一个有态度的法律人,和你一起聊聊法律的那些事。如果你喜欢本文,就请关注、点赞、转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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