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二手房市场上存在这样一批房源:
暂时没有拿到房产证
没有“满二满三”或者其他暂时限制过户的情况
在实际的二手房交易中,针对此类房源的交易往往是私下签订合同,那么这类交易到底有效吗?
还得分情况来看:
1、更名
有一部分交易中,卖家或中介称能够让开发商直接更名,于是买卖双方私下签订了以“更名”为目的的合同。
注意!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因为这样的行为存在“避税”的嫌疑,在司法实践中是直接判定合同无效的,因“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所以,找开发商直接“更名”其实是违法的,买卖双方都得引起注意。
2、协议过户
另一种情况是双方直接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待拿到房产证或能正常过户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并实际交付房屋使用。
这种情况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双方是待约定条件具备后再履行合同,没有“避税”的情况,故通过这种方式签订的私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如果待条件具备后,卖方反悔,买方此时是可以据合同起诉卖方,而卖方必须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配合完成过户手续。
在实际中,确实存在一部分没有拿到房产证或者还不能正常过户的房源,价格要低于市场价,但是如果后续产生纠纷,一旦走入司法程序势必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所以面对此种房源,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在交易之间都要考虑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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