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制度是**教育集团依据集团规章制度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维持集团人员稳定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集团效率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本制度旨在客观评价员工业绩的基础上,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热情、调动员工积极性,体现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达到吸引、保留人才的目的。
员工的收入结构包括六个部分:岗位工资、津贴、半期奖、学期奖、校长特别奖、特殊福利。
本制度适用于除集团总裁外所有员工。
正式员工岗位工资根据岗位价值确定,是员工劳动价值的体现。
等级工资制共分八个职等,二十五个职级。每个等级相对应的薪资点值见附表一。
等级工资共分五个系列,具体划分见附表二,分别是:
(1) 管理系列
(2) 行政系列
(3) 技工工勤系列
各系列在工资等级中所占空间参见附表三。
每一岗位的岗位工资均有多个等级,每一岗位等级对应的工资等级数量即为岗位深度,根据集团对该岗位的职业发展要求以及岗位本身的任务特殊性进行确定,深度从4级到12级不等,参见附表四。
岗位工资按月发放,分为岗位固定工资与岗位绩效工资以及学期或半期奖,其中岗位绩效工资与考核结果挂钩(具体参见《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不同岗位的固定工资与绩效工资比例不同,具体为:
固定工资 |
绩效工资 |
学期奖 |
半期奖 |
岗位工资 |
|
管理系列 |
60% |
30% |
10% |
100% |
|
教学管理系列 |
70% |
20% |
10% |
100% |
|
教学系列 |
70% |
20% |
10% |
100% |
|
行政系列 |
80% |
20% |
100% |
||
技工工勤系列 |
90% |
10% |
100% |
每半期考核结果决定下个半期的绩效工资发放额具体为:
绩效工资 |
|
卓越 |
150% |
优秀 |
120% |
称职 |
100% |
需改进 |
60% |
不称职 |
0% |
管理系列学期奖一学年内分两次全额发放,第一为次为第一学期末最后一月随工资发放;第二学期末不颁发下半学年学期奖,在暑假后新学年开学后一个星期内全额发放。在学期内两次考评中出现一次不称职即取消学期奖。
教学管理、教学系列半期奖为半期考试与学期考试结束后一个星期内全额发放。在学期内两次考评中出现一次不称职即取消学期奖。
等级工资的调整分晋级、晋等、晋职,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具体调整方式为:
调级方法 |
业绩表现 |
|||
晋升2级 |
2次卓越 |
卓越+优秀 |
||
晋升1级 |
2次优秀 |
卓越+称职 |
||
不做调整 |
2次称职 |
卓越/优秀+需改进 |
优秀+称职 |
称职+需改进 |
降1级 |
2次需改进 |
卓越/优秀/称职+不称职 |
||
降2级 |
需改进+不称职 |
|||
开除 |
2次不称职 |
根据考核结果和事业部人力资源需求状况,符合条件者可以晋职,晋职者自动上升一个职级,但如要进入七职等或八职等需另符合考核要求,具体规定见《石竹山文武学校绩效考核制度》。
:岗位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岗位工资=薪酬点值×所在职等系数 (非教学类岗位)
岗位工资=薪酬点值×内部职称系数
:根据国家公布的通货膨胀率,集团可以整体向上普调所有员工的工资,上涨幅度由董事会根据经营状况因素决定,方法是在原因岗位工资基础上普遍乘以上涨乘数。
职等系数分布如下
职等系数 |
|
一至六职等 |
1.0 |
七职等 |
1.1 |
八职等 |
1.2 |
教师岗位实现内部职称体系,内部职称评定办法见《石竹山文武学校绩效考核制度》,各级职称对应的系数如下:
特级 |
高级 |
中级 |
初级 |
|
高中教师 |
1.7 |
1.4 |
1 |
1 |
中学教师 |
1.4 |
1.2 |
1 |
1 |
小学教师 |
1.2 |
1.1 |
1 |
1 |
幼儿园教师 |
1.1 |
1 |
1 |
员工试用期工资为该岗位起始职级岗位工资的70%,试用期结束后根据转正评定确定转正后薪资职级发放岗位工资,原则上新员工按该岗位岗位深度表中最低一级计算起始薪酬。
集团及学校人力资源部在每学期结束后更新工资表。
对于新增设岗位,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岗位工资等级与深度,并调整工资表,报校委会审批后执行。
教学系列员工担任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科组长等兼职职务发放相应的津贴,发放标准见学校相关规定。
在校一年以上员工发放校龄工资,计算方式如下:校龄按照转正之日起计算,每年50元,300元封顶。
劳保费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见集团另外规定。
特殊人才岗位津贴:对于集团急需的教学人才与管理人才,集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特殊人才发放特殊津贴,具体数额由经营决策委员会确认。
员工福利包括节日贺礼、社会保险、带薪休假等。
节日贺礼:每逢教师节、中秋与春节,集团为员工发放节日贺礼,具体方式与数额见学校另外规定。
保险:为部分在校时间一年以上,业绩水平突出的员工办理商业保险,具体内容方式另行规定。
每年从超额完成招生金额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学校里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在学期末进行奖励,具体实施办法见集团与学校另外规定。
本制度由美佛儿教育集团人力资源部起草和修订,经由美佛儿教育集团董事会、总裁审批后发布。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由美佛儿教育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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