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7日浙江省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浙江省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仅公布了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未公布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误工费、护理费、丧葬费应按照何种标准予以确定?[侵权审判信箱]第3问给出了答案:
对丧葬费、误工费、护理费的计算标准明确如下:
(一)误工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无法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上一年度“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
(二)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可以参照上一年度“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
(三)丧葬费:按照统一赔偿标准的工作思路,对死亡被侵权人的丧葬费应当按照上一年度“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不区分单位性质。
本解答发布之日一审法庭标准尚未终结的案件适用上述标准。对于适用上述标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释明调整后的计算标准,当事人据此要求变更诉讼请求的,应予准许。
浙江省2021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数据【浙江一般地区】
1、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52397元
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62699元
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1930元
4、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31295元
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36197元
6、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21555元
7、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108645元
8、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60521元
9、非私营和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分行业年平均工资:
公司破产解散后承担环境侵权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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