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第一,依法成立;
第二,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第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名称是法人成为特定化组织的标志,组织机构是法人意志形成和实现的基础,场所是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地点。
第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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