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杭州邹祺明律师,2020年8月份最高人民法院修订了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其中修订最为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借款的利息。
按照2015版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借贷双方可以约定的年利率不超过24%的利息,对于借款人已经支付了利息没有超过年利率36%的,此时法律最高可以保护到年利率36%的利息。这是过去的规定。
而现在新规定为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将支持的利息限定在合同成立时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内。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这个属于浮动利率,并不是一层不变的利率,目前一年期贷款市场的利率为3.85%,现在最高不得超过年利率15.4%。
要注意法院审理是否超过法律规定利息上线是以合同成立时的4倍贷款利率为标准,而不是参考起诉时的时间。4倍的贷款市场利率是一个浮动利率,借款时间不同,法院支持的利息上线可能也不同。在借款时仍然可以约定年利率24%或月息两分,只是在起诉时根据借款合同成立的时间换算出最高利息的上线对利息做相应的调整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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