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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咨询电话是多少(工伤赔偿不合理找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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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2-04 07: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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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昌律师

在生活中,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员工可能因为工作而发生工伤。这时候切莫惊慌,需要谨慎行事。

网友咨询:

我公司里面有一个员工,在帮忙给会议室搬座椅的时候,不小心滑倒了,座椅压到他的腿。我们及时把他送去了医院,还好伤的不算严重。他要求享受工伤待遇,经过公司研究,也认为他的情形应按照工伤处理,那处理流程是什么?

公司员工享受工伤待遇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河北冀秦律师事务所张剑律师解答:

你好,公司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应当按照下列流程处理:

一、事故伤害发生后﹐单位主管及同事应协助受伤害员工于第一时间内送往社会保险定点医院救治﹐伤情危急的可先送就近医院抢救。

二、用人单位应检附相关数据向社保部门书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依规定申请医疗补助。

三、员工被社保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四、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张剑律师解析:

1、工伤期满仍然不能上班怎么办,具体情形可以拨打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

你可以申请延长治疗期。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员工工伤期满不上班怎么办

劳动法二十五条: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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