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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劳动派遣合同坑人吗(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区别)

  • 法律知识学习
  • 2022-02-04 06: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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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昌律师

在找工作的过程中,常常能看到“劳务派遣”这个词。劳务派遣协议里该有啥?劳务派遣单位有何义务?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要注意些什么?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劳务派遣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找工作有所帮助!

01 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由被派遣劳动者向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劳务派遣单位管人不用人,用工单位用人不管人的用工模式。劳务派遣中存在三方,即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存在劳务派遣关系,这种关系本质上是民事关系。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法律上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但是,用人单位将本单位劳动者派往境外工作或者派往家庭、自然人处提供劳动的,不属于这里所称的劳务派遣。

02 哪些工作岗位会实行劳务派遣?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只能适用于如下工作岗位:

其一、临时性工作岗位:即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

其二、辅助性工作岗位:即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其三、替代性工作岗位:即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由此可见,对于劳务派遣,法律也是有严格的规定的,因此作为HR一定要把持劳务派遣的要求,不要触碰到法律底线。

03 劳务派遣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应该与劳动者签订不低于两年的劳动合同,并且按时给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而且关于劳务派遣,也应该像正式员工一样,每月按时支付工资

04 用工单位能否随意将劳动者退回至劳务派遣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在我们的生活中,总会听到某某劳务派遣员工因为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其他原因被遣回原单位,但是这种遣回并不是无条件的,只有在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时,用工单位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不允许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对此进行约定。

总之,劳务派遣里面可是大有学问,作为劳动者我们不得不去学习这些知识,不然就可能被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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