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对话第648期.mp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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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如果赠与人赠与给受赠人的物品比较贵重,一般情况下双方都会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以免后期产生纠纷,那你知道赠与合同应该如何签订吗,赠与合同成立的法律要件有哪些?律师对话第648期邀到甘肃宪辉律师事务所朱涛律师为大家解答此类问题,接下来让我们一起看一下朱涛律师的对话内容:
朱涛律师答:首先,赠与合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中规定的十五种有名合同之一。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成立要件主要有:赠与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赠与的财产是自己具有处分权的财产、受赠人愿意接受该赠与等。
朱涛律师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朱涛律师答:首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赠与合同一般是无效的;其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超出自己智力范围的赠与合同一般也是无效的;第三,赠与合同的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也是无效的。
朱涛律师答:赠与合同中处分了他人的财产(赠与人不享有所有权的财产),该部分赠与行为无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中部分内容无效,不影响其他内容,其他内容仍然有效。
朱涛律师答:即便赠与合同未经过公证,在未履行赠与义务前赠与人死亡了,只要该合同内容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53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那么该赠与合同仍然是有效的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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