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相关情况
因经营发展的需要,在不改变公司主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拟对经营范围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变更前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从事网络信息技术、计算机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网络设备销售;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网络设备销售;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述经营范围变更情况,公司拟对《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登记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5398 证券简称:新炬网络 公告编号:2021-063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万元(含本数),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现金管理期限:自前次授权期限届满之日起12个月内,即自2022年2月26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3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4,874,552股,每股发行价37.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5,943.19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4,421.8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1,521.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月1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56号《验资报告》。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均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前次授权期限届满之日起12个月内,即自2022年2月26日起12个月内。
(三)现金管理产品类型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在上述资金额度、期限、产品类型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务由公司资金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期内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对该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者监事会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前次授权期限届满之日起12个月内,即自2022年2月26日起12个月内。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除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此处实际收益为截至2021年11月28日实际收到的收益。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专项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5398 证券简称:新炬网络 公告编号:2021-060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11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并结合公司及子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0亿元(大写:叁亿叁仟万元整)。申请银行授信业务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实际取得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审批为准。前述授信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循环使用,无需另行审议。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在上述额度内,可对各公司的授信额度进行分配使用并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授信事项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协议,不再单独履行决策程序。
上述授信及授权的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5)。
证券代码:605398 证券简称:新炬网络 公告编号:2021-064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含本数),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以及其他类型产品(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前次授权期限届满之日起12个月内,即自2022年2月26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及授权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前次授权期限届满之日起12个月内,即自2022年2月26日起12个月内。
(四)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投资品种为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以及其他类型产品(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在上述资金额度、期限、产品类型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具体事务由公司资金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公司及子公司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控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并可以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谨慎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对该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前次授权期限届满之日起12个月内,即自2022年2月26日起12个月内。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并确保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七、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此处实际收益为截至2021年11月28日实际收到的收益。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5398 证券简称:新炬网络 公告编号:2021-065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088号上海镇坪智选假日酒店六楼智选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1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12月13日(上午9:00-下午16:00)。
(二)登记地点
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内)。
登记地点电话:021-52383315
登记地点传真:021-52383305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以上所有原件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自然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自然人签字,法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3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以抵达登记地点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经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四)在上述登记时间段内,自然人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000号中期大厦3楼
2、邮政编码:200063
3、联系电话:021-52908588
4、电子邮箱:IR@shsnc.com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98 证券简称:新炬网络 公告编号:2021-061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11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日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哪些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
设立有限公司应向工商局提交哪些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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