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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合伙企业的优缺点(一人有限公司优缺点)

  • 法律知识学习
  • 2022-01-19 07: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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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昌律师

创办公司很多人对于注册公司的类型非常纠结,注册不同类型的企业所需缴纳的税务不同,日常生活注册有限公司的类型很常见,但是注册有限合伙人企业也不在少数,今天大通天成为您讲解创办有限合伙企业的优缺点。

创办有限合伙企业的利弊及优缺点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益处:

①、有限合伙企业实现了企业管理权和出资权的分离,可以结合企业管理方和资金方的优势。

②、享受税收优惠。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务和《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纳所得税,而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③、分配机制灵活。有限合伙的收益或利润分配完全由合伙人之间自由约定,不受出资比例的限制。

④、有限合伙企业能够纳入更多的投资者,对投资者之间进行互补作用,能够聚集更多人为企业运营出谋划策。

⑤、合伙企业承担责任的独有优势,就是负无线责任,使得债权人的利益最大化。

注:我国创业投资企业选择有限合伙而不选择公司形式,一个重要原因是税收优惠,由合伙人自己缴税,避免双重税赋;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弊端:

①、合伙人诚信无法保证: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合伙人诚信无法保证,责任难以追回。合作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是协议前的约束,LP在后期很难对GP进行监管。

②、设立证券账户仍需执行:合伙企业为非法人,依照证券法有关规定设立证券账户的条件为自然人、法人和社会团体。没有提到合伙企业是否可以开立证券账户。

③、政府的政策偏向于推迟有限合伙的发展:从政策的角度来看,怀疑“倾斜”的公司制度“压制”有限合伙。

④、配套措施不完善,不同地区、跨部委的标准不同:商务部、发改委采用合伙制,但证监会仍存在开立证券账户等问题。

⑤、当地工商管理人员是否熟悉有限合伙企业的登记流程。

以上就是“创办有限合伙企业的利弊及优缺点”相关信息整理,或许上述介绍的不够仔细如对创办有限合伙企业产生疑惑或代办注册公司可联系大通天成获取一对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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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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