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对于房子这样的大宗商品而言,价格动辄就是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很多普通家庭甚至需要动用一辈子的积蓄来买房,所以在房产证加名字这件事情上,男方家庭往往会表现得很谨慎,也很纠结。因此,长期以来,不少人都因为房子的事情而闹得不欢而散,甚至对簿公堂。
不过,从今年开始,一个好消息出现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房产证上加不加名字不再是决定房产分割的唯一因素了,也就是说,还有其他很多重要的因素需要好好考量。今天我们主要讨论:如果婚前买房,那么在离婚时,房产应该如何分割呢?是完全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吗?今年起,统统将按“新规”处理,以下4种情况该留意,闹也没有用。
01
房子为婚前全款购买或者已经还清贷款,那么这套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需要进行分割。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子为婚前全款购买或者已经还清贷款,但是婚后房产证上加上了对方的名字,那么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时候女方是可以要求平均分割该房产的。为什么呢?根据新规看,这种情况一般被认定为一方自愿把房子赠予给了另一方。不过,需要提醒一点,如果只是口头约定赠送,并没有发生实际的过户行为,这样是没有实际法律意义的,所以离婚时也无法进行分割。
02
房子为结婚前购买,但男方只是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在买房过程中,这种现象较为普遍,毕竟能够全款买房的家庭还是少数。对这种情况,在财产分割时,房子一般会被判定为属于婚前财产,所以往往无需进行分割。但是,考虑到双方共同还款的事实,婚后女方的还贷部分,以及所产生的银行利息,房价上涨所带来的升值部分等等,则需要进行分割。比如,小王和小刘结婚前,自己付首付买了婚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那么在进行房产分割时,房子可以划归小王所有,但是小王需要对小刘进行经济补偿。
03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即便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房产分割。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有一个前提条件,女方最好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支付了购房款,否则很难得到应有的保障。因此,笔者建议,在购房环节,如果双方共同出资,但房子只是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双方可以提前约定好未来房屋产权的份额,同时女方也应该注意保留出资购房的相关证据,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04
婚前父母为孩子全款购买的婚房,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那么房子就仅仅属于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而不是对双方的赠与,所以离婚的时候,无需对房产进行分割。但是,如果父母只是付了首付,那么婚后夫妻共同还款的部分仍然需要进行分割,情况同以上第二种。当然,如果是婚后为孩子购买婚房,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则视为父母对双方的赠与,这时候一般都需要进行均等分割。
以上这4种婚前购房的情形,大家可以拿来参考。但是,现实情况千变万化,错综复杂,所以最终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次民法典也给出了房产分割的基本的处理原则和建议:一方面,进行房产分割时,先由双方自行协议处理,当协议不成时,将会依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来处理财产分割。另一方面,为了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来约定所有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等。
北京同有仲裁,北京有仲裁委员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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