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罚款分两种情况,不同的情况交罚款的方式也不同:
一、当场违章被罚款的。
如果被交警当场开处罚决定书,就需要带着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车辆行驶证和处罚单,前往当地交通支队或者大队处理违章。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被电子眼监控拍摄的违章。
有“电子眼”记录的违章,驾驶人要先到交警大队或车管所处理违章行为,拿到《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也是要在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相关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